最讨厌的网红就是那种哗众取宠的,可能在他们眼里黑红也是红,就是随便在镜头面前做一些出格的行为,就在短时间里面吸引了无数的关注度。
这种行为真的是没有一种很好的价值引导,甚至可以说是无意义的,像这种网红身上就真的比真正有才艺的那些网红更不值得看。
为了赚取流量而突破底线去迎合少数人的低级趣味,或许能赢得一时利益,但背离了人们对内容生产的更高需求和审美期待。而传播淫秽色情低俗信息,更是法律所不能容许的。
只有把没有温度的算法变得充满温情,发挥平台价值挖掘人性真善美、传递社会正能量,才是赢得受众市场的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