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几环怎么划分
法律分析:截止2019年9月,沈阳已开通的有四环路。在建的有两环路。
根据十二五沈阳城市规划,沈阳的环城道路包括一环路,二环路,三环路(丛缓高速),四环路,五环路(高速),六环路(沈阳经源御济区环线)。
(一)、一环路:
一环路又称中环路,是沈阳城区内连接和平区、沈河区、大东区、皇姑区、铁西区五区的交通干道。全长29公里,占地148万平方米。由文化路、万柳塘路、滂江街、北海街、崇山东路、崇山中路、崇山西路、塔湾街(崇山西路以南)、保工北街、建设中路(保工街以东)、建设东路、南五马路等街路组成。1985年全线贯通。
(二)、二环路:
沈阳二环路又称“大二环”,为沈阳市区内重要交通干线。1997年开始由沈阳市与香港长江基建集团合资兴建,全长50公里,包围面积162平方公里,投资24.5亿元。全线由重工南街、重工北街、白山路、陵东街雹郑岩、金山路、观泉路、高官台街、新立堡东街、沈水东路、沈水路、玉屏路、揽军路组成。全线均为限速80km/h快速路。
(三)、三环路:
沈阳三环路建于1995年,实际名称为沈阳过境绕城高速公路,编号G1501。沈阳过境绕城高速公路是经国家批准,在“八五”期间建设的全国里程最长、标准最高、全立交、全封闭的中心城市环城高速公路示范工程,也是北京至哈尔滨、沈阳至抚顺、沈阳至丹东、沈阳至大连四条高速公路的枢纽工程。这条公路全长81.9公里,包围面积455平方公里。分南、北、东、西四段建设,于1991年7月开工,1995年9月建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三条 城市和镇应当依照本法制定城市规划和镇规划。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因地制宜、切实可行的原则,确定应当制定乡规划、村庄规划的区域。在确定区域内的乡、村庄,应当依照本法制定规划,规划区内的乡、村庄建设应当符合规划要求。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鼓励、指导前款规定以外的区域的乡、村庄制定和实施乡规划、村庄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