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在公交车后面闯红灯,违章吗?
跟在公交车后面闯红灯算违章。
驾驶人在行车时,要以能看到前方的信号灯、保持安全刹车距离为准。相当多的驾驶人所谓的跟大车闯红灯,是因为跟车过近或抱有路口抢灯的侥幸心理,这种行为按闯红灯处理。
此外,红灯亮起时,车辆越过停止线,从停止线内到线外,车辆越过停止线距离短,不妨碍行人或其他车辆通行,则算越过停止线。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按照规定,遇停止信号时,超越停止线停车的,则记2分,罚款50元。
车辆越过停止线距离长,妨碍行人或者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则可以认定为闯红灯。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规定: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中规定:
第四十条 交通警察对于当场发现的违法行为,认为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依据,向违法行为人提出口头警告,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根据实际确定适用口头警告的具体范围和实施办法。
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非本辖区机动车驾驶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记分或者暂扣、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以及扣留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违法行为信息录入道路交通违法信息管理系统后,在规定时限内将违法行为信息转至驾驶证核发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参考资料来源:闽南网-网传4种情况闯红灯不违章 交警:与现行法规不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