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坑儒的真正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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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书坑儒的真正史实如下:
1、秦始皇统一六国以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强中央集权。在完成政治上许多举措之后,秦始皇开始了精神上的控制。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咸阳宫为儒生大排酒宴。在宴会上,众多儒生围绕着是否实行分封制,发生了激烈的争论。
2、王绾、博士生淳于越等人主张实行分封,而丞相李斯等赞同实行郡县制,并指责淳于越等"不师今而学古"、"道古以害今"。最后秦始皇支持李斯的观点,并采用李斯的"焚书"建议,下令除秦纪(秦国史书)、医药、卜筮、农书以及国家博士所藏《诗》、《书》、百家语之外,凡列国史籍、私人所藏的儒家作品、诸子百家著作和其他典籍,统统焚毁。
3、这就是秦始皇的"焚书坑儒",这是一段非常残酷的历史。史籍对此多有记载,历史学家也多有论述。但是各类书籍只对焚书作了详细记载,对坑儒一事则显得十分笼统。并且在坑儒的问题上,还出现了歧议:对于坑儒的次数,有的说只有一次,有的说有过两次坑儒。
4、对于坑儒的数量,一说坑了460余个,一说坑了1600余人。更有甚者,说秦始皇只焚书,没有坑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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