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补缴社保需要什么材料 -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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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拆嫌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拆手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御念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1、填报《社会保险人员补缴申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公章;
2、补缴期间的职工劳动合同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补缴期间的职工原始工资表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补缴期间含工资发放情况的原始会计凭证(装订成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拆嫌社会保险法》
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拆手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御念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