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辞职,工厂押一个月的工资不给,咋办?

要是可以选多个满意答案就好了。但是只能选一个啊。chitangwei回答不错,我又私下问了她相关问题,她也热情的回答了我。所以....... 要是可以选多个满意答案就好了。但是只能选一个啊。chitangwei回答不错,我又私下问了她相关问题,她也热情的回答了我。所以.... 展开
 我来答
泣狼痕van
2019-08-20 · TA获得超过6809个赞
知道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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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发生以下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扩展资料:

申请劳动仲裁的基本程序:

1、争议发生后一年内申请仲裁,递交仲裁申诉书;

2、仲裁委员会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五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3、仲裁庭开庭五日前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4、开庭,明确请求,答辩,调查事实,举证质证,辩论,陈述;

5、调解;

6.调解不成,裁决。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仲裁

邻家楠方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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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0 · 生活很苦,所以一定要加我这颗糖
邻家楠方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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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找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各级劳动监察机关的职权为:

1、监督检查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

2、对违反劳动纪律、法规的单位,责令其立即纠正或限期改正,并可依法处以罚款;

3、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的有关责任人员,提请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或提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参加事故调查和监督事故处理;

5、行使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扩展资料

劳动监察大队处理工厂押一个月的工资不给无果之后,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相关规定:

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有仲裁协议;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二十三条 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2、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

3、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劳动监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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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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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于2017-09-06 · 劳动案件远程代理开创者
劳动法咨询师韩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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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

  1、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优点:方式简单。缺点:各地执法力度可能不是很大;

  2、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优点:除了工资外,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双倍工资等,并且一般都可以最终解决;缺点:申请劳动仲裁就是打劳动官司,程序稍多,需要专业人士指导。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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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杰上海主任律师
2010-10-30 · 律师
贵阳杰上海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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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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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tangwei
行业观察员

推荐于2017-09-24 · TA获得超过5.5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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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扣押工资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2、你可以先找公司所在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投诉无效果的再提起劳动仲裁。因为劳动仲裁时间会较长,而劳动监察处理起来会快一些,但在证据不充分时劳动监察可能处理不了。

附: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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