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开全部
教育角度 学习,现代西方心理学的研究,运用不同的方法,对学习活动的不同侧面进行了深入研究,发现了动物与人类学习的部分规律,大大深化了人们对学习的认识。但若用教育学的视野来审视心理学的学习定义,就会觉得这样的定义一方面太宽,另一方面又太窄。只所以太宽,是因为教育研究的对象是人,人的学习活动同动物的学习行为显然存在着本质区别,因此,从教育角度研究学习,必须把研究的对象缩小,确立为仅仅研究人所特有的学习活动;之所以太窄,是因为从心理学角度研究学习,关注的主要是个体学习活动的心理机能,而学习主体的社会文化背景,学习对象的社会历史演变,学习活动所受到的各种社会激励或制约因素等,都被排除在心理学对学习的研究之外,而这些显然都是教育学角度研究学习所必须关注的重大课题。那么,教育学是如何定义学习的呢?在此不妨综合各派见解,提出以下学习定义: 学习是人类(个体或团队,组织)在认识与实践过程中获取经验和知识,掌握客观规律,使身心获得发展的社会活动,学习的本质是人类个体和人类整体的自我意识与自我超越。 定义中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主体:学习的主体是人。 第二,性质:学习不仅是人类生存必需的行为,而且具有个体性行为,社会性的行为的双重属性。 第三,内容:学习的内容是获取知识和经验,掌握客观规律来指导自身发展。 第四,目的:学习的目的和结果是使个体身心获得发展,不断实现自我意识与自我超越,这不仅是人类学习活动最本质的特征,而且是人类创造力的最根本的源泉。自然界角度 《中国大百科全书(简明)》认为,学习是获取知识和掌握技能的过程。既包括通过正规的教育和训练获得知识技能,也包括在日常生活和实践活动中积累知识经验。学习的这种含义在日常用语和科学术语中都是一样的。但是,倾向于行为主义理论的心理学家认为这一定义过分宽泛,不能确切地界定学习一词的含义,而且,这样的理解可以用来说明人类的学习行为,却不适于解释所有动物特别是某些低等动物的简单学习行为。因此,他们给学习下的定义是“因受到强化的练习而出现的潜在反应能力的较为持久的改变”。这个定义包括四个对于了解学习过程至关重要的要点: 第一、“较为持久的改变”。这就排除了因疲劳、餍足或习惯化而造成的动机和反应能力下降等临时性的行为变化,这类变化都不属于学习。 第二、“潜在反应能力”。这说明通过学习不仅发生外部行为的明显改变,也出现难以直接观察到的内在的变化。比如因接触某些对象和情境而使学习效能明显提高的潜伏学习和无意学习就都属于学习的范围。 第三、“受到强化”。这是行为主义心理学家最重视的关键部分,因为没有强化(没有无条件刺激伴随或对作出的反应不给予奖赏)就不会有“潜在反应能力的较为持久的改变”,而且会使已经获得的反应能力出现消退。 第四、“练习”。要学习的行为必须实际出现并经过反覆才会发生学习。当然,通过观察和模仿而实现的学习也可以只有内在的变化而没有明显的外部行为表现。此外,强调学习要经过练习还可以把某些物种的先天倾向(如鸭类的印刻现象)和由机体成熟而引起的变化(如鸟的飞翔)排除于学习之外。 参考资料: http://baike.baidu.com/view/8261.html?wtp=tt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