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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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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们这一届就 不会分了 昨天长沙晚报 和湖南红网都有报道的红网长沙7月14日讯(通讯员 李让恒 记者 刘怡斌)在湖南省委、省政府建设教育强省战略决策推动下,湖南省基础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从全面普及进入建设高质量基础教育的转折期,由于人民群众对上好学的强烈追求与优质教育资源不能满足需求的矛盾。一些地方和学校滋生了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和违反教育规律办学的行为,制约了新时期基础教育的科学发展、持续发展,也成为广大群众关注的热点。
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以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人民群众受到更好教育已成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为此湖南省教育厅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近期开始施行。
《规定》本着严格、严密、细致和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对办学的主要方面不仅提出不该怎么做,而且重点强调了该怎么做,使地方、学校办学真正有章可循。
《规定》共23条,主要内容包括: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编排学期课程表,开齐开足所有课程。普通高中必须确保学生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和共同选修课程的学习,不得文、理分科。
严格规范教学时间。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包括自习和文体活动)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时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其它年级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高一、高二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2小时。高三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3小时。严格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除保证日常的课间操、眼保健操正常开展和开足、开好体育课外,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示范性高中的招生计划应按规定有一定比例分配到本区域内的初中学校。严格规范招生方式。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受当地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且不得与入幼儿园、入学前班挂钩,不得招收择校生;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升学考试,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级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普通高中采用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方式招收新生,严禁另行组织其它任何招生考试。任何学校不得通过承诺减免或奖励有关费用等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
严格规范编班行为。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教学,按规定控制班额,小学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得超过50人,高中不得超过55人。学校不得以尖子班、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举办重点班,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级成绩作为编班依据。严禁举办重复教育。
严格规范补课、办班行为。高三年级为适应高考时间提前要求,可以在寒暑假共增加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用于完成教学任务;其它年级一律不得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严格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
严格规范评价标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按学生成绩给学校、教师、学生排队,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奖惩学校和教师的标准。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市级统筹,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切实抓紧抓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依据《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和奖罚办法。要建立责任追究制。省里将规范办学行为纳入县级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和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考核内容,作为教育强市、教育强县、行风评议、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规范办学行为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建立专项督查制度,成立督查队伍,采取定期常规性检查与随机性的工作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规范办学行为进行专项督查和监管。并根据督查监管结果,对规范办学行为实行奖励或惩罚。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奖项可分为综合奖和单项奖;每年在区域内依据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评选表彰;上级表彰对象应从下级表彰对象中产生。对违反国家、省教育法规政策及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属单位违规行为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下级相应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分;属民办学校严重违规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限期整改、责令停止招生、取消办学资格等处分;对于违规行为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与职称评定、晋职晋级挂钩,直至追究其他行政责任。
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以大力推进素质教育,办好每一所学校,满足人民群众受到更好教育已成为当前一项紧迫任务。为此湖南省教育厅按照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有关规定,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办学行为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于近期开始施行。
《规定》本着严格、严密、细致和实用性、可操作性原则,对办学的主要方面不仅提出不该怎么做,而且重点强调了该怎么做,使地方、学校办学真正有章可循。
《规定》共23条,主要内容包括:严格落实课程计划。学校要按照国家和省颁布的课程计划编排学期课程表,开齐开足所有课程。普通高中必须确保学生完成所有必修课程和共同选修课程的学习,不得文、理分科。
严格规范教学时间。严格控制学生作息时间(包括自习和文体活动)小学不超过6小时、初中不超过7小时、高中不超过8小时。严格控制学生课外作业时量。小学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其它年级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高一、高二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2小时。高三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3小时。严格保证学生体育锻炼时间。除保证日常的课间操、眼保健操正常开展和开足、开好体育课外,学生每天体育锻炼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严格执行招生计划。不得擅自增减招生计划、提前招生、跨区域招生。示范性高中的招生计划应按规定有一定比例分配到本区域内的初中学校。严格规范招生方式。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和受当地政府委托承担义务教育任务的民办学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原则,且不得与入幼儿园、入学前班挂钩,不得招收择校生;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组织任何升学考试,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级成绩作为录取依据;普通高中采用初中毕业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定相结合的方式招收新生,严禁另行组织其它任何招生考试。任何学校不得通过承诺减免或奖励有关费用等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
严格规范编班行为。学校一律实行均衡编班教学,按规定控制班额,小学不得超过45人,初中不得超过50人,高中不得超过55人。学校不得以尖子班、特长班、实验班等名义举办重点班,不得以学生获奖、竞赛、各类考级成绩作为编班依据。严禁举办重复教育。
严格规范补课、办班行为。高三年级为适应高考时间提前要求,可以在寒暑假共增加不超过一个月的时间用于完成教学任务;其它年级一律不得在节假日、寒暑假组织学生进行成建制补课;严格规范教师教学行为。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有偿家教家养。
严格规范评价标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不得向学校下达升学指标,不得按学生成绩给学校、教师、学生排队,不得以升学率作为评价、奖惩学校和教师的标准。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将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市级统筹,强化以县为主管理,切实抓紧抓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要依据《规定》制定实施细则和奖罚办法。要建立责任追究制。省里将规范办学行为纳入县级教育两项督导评估考核和省示范性普通高中督导评估考核内容,作为教育强市、教育强县、行风评议、政绩考核的重要依据。各地各校要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规范办学行为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分级管理,分工负责。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建立专项督查制度,成立督查队伍,采取定期常规性检查与随机性的工作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规范办学行为进行专项督查和监管。并根据督查监管结果,对规范办学行为实行奖励或惩罚。对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奖项可分为综合奖和单项奖;每年在区域内依据规范办学行为专项检查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一次评选表彰;上级表彰对象应从下级表彰对象中产生。对违反国家、省教育法规政策及本规定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属单位违规行为的,由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下级相应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撤销荣誉称号等处分;属民办学校严重违规的,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给予限期整改、责令停止招生、取消办学资格等处分;对于违规行为主要负责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并与职称评定、晋职晋级挂钩,直至追究其他行政责任。
2013-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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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下学期高二了,我们分了科的 ,不过好像高二的时候要会考 文理共九科都要考还有计算机和通用技术合成的技术科 如果是选的文科 那么你的理化生和技术科就要按百分之十的比例计入高考分数,每科一百分折合就是40分。如果是选的理科,那么你的政史地和技术科就要记入高考。也是每科一百分共400分,按照百分之十的比例折合成40分总分记入高考。到时候你会考的成绩乘以百分之十后的成绩加上你的高考成绩等于你的高考总分。 可能我们下一届就不会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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