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法的运算性质是什么
除法是四则运算之一。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非零因数,求另一个因数的运算,叫做除法。
两个数相除又叫做两个数的比。若ab=c(b≠0),用积数c和因数b来求另一个因数a的运算就是除法,写作c÷b,读作c除以b(或b除c)。其中,c叫做被除数,b叫做除数,运算的结果a叫做商。
在数学中,当一级运算(加减)和二级运算(乘除)同时在一个式子中时,它们的运算顺序是先乘除,后加减,如果有括号就先算括号内后算括号外,同一级运算顺序是从左到右。这样的运算叫四则运算。
(1)在无括号的乘除混合或连除的算式中,改变运算顺序,结果不变.
例如:36×7÷4=36÷4×7
36÷9÷2=36÷2÷9
一般地,a×b÷c=a÷c×b(a能被c整除)
a÷b÷c=a÷c÷b(a能被bc整除)
这条性质也适用于含有三个以上的数的算式.例如:37×45×11÷15=37×45÷15×11.
应用这条性质进行计算时,要注意整除的条件,就是使变化后的算式中的除法能够整除.例如:40×9÷18×7,可以变成40×9×7÷18,而不能变成40÷18×9×7,因为40不能被18整除.
(2)一个数乘以两个数的商,等于这个数乘以商中的被除数,再除以商中的除数.这条性质可以简称为“数乘以商的性质”.
例如:2×(75÷15)=2×75÷15
或 90×(27÷9)=90÷9×27
一般地,a×(b÷c)=a×b÷c
a×(b÷c)=a÷c×b(b和a分别能被c整除).
(3)一个数除以两个数的积,等于这个数依次除以积的两个因数.这条性质也可以简称为“数除以积的性质”.
例如:105÷(7×3)=105÷7÷3
330÷(5×11)=330÷5÷11
一般地,a÷(b×c)=a÷b÷c
这条性质也可以推广为:一个数除以几个数的积,等于这个数依次除以积的每个因数.
例如:840÷(7×3×4)=840÷7÷3÷4
一般地,a÷(b×c×d)=a÷b÷c÷d
(4)一个数除以两个数的商,等于这个数先除以商中的被除数,再乘以商中的除数.或者这个数先乘以商中的除数,再除以商中的被除数.这条性质也可以简称为“数除以商的性质”.
例如:63÷(9÷3)=63÷9×3
或 63÷(9÷3)=63×3÷9
一般地,a÷(b÷c)=a÷b×c(a能被b整除)
a÷(b÷c)=a×c÷b(a能被b整除)
(5)两个数的和除以一个数,等于和里的两个加数分别除以这个数(在都能被整除的条件下),再把所得的商加起来.这条性质可以推广到若干个数的和除以一个数的情况.这条性质也可以简称为“和除以数的性质”.
例如:(77+66)÷11=77÷11+66÷11
一般地,(a+b)÷c=a÷c+b÷c(a和b分别能被c整除)
又如:(72+54+36+18)÷9
=72÷9+54÷9+36÷9+18÷9
一般地,(al+a2+……+an)÷b
=a1÷b+a2÷b+……+an÷b(a1、a2、……、an分别能被b整除)
(6)两个数的差除以一个数,等于被减数和减数分别除以这个数(在都能被整除的条件下),然后把所得的商相减.这条性质也可以简称为“差除以数的性质”.
例如:(72-40)÷8=72÷8—40÷8
一般地,(a—b)÷c=a÷c—b÷c(a和b分别能被c整除)
1、被除数扩大(缩小)n倍,除数不变,商也相应的扩大(缩小)n倍。
2、除数扩大(缩小)n倍,被除数不变,商相应的缩小(扩大)n倍。
3、被除数连续除以两个除数,等于除以这两个除数之积。有时可以根据除法的性质来进行简便运算。如:300÷25÷4=300÷(25×4)除以一个数就=这个数的倒数。
扩展资料:
四则运算的运算性质:
1、加法运算性质
从加法交换律和结合律可以得到:几个加数相加,可以任意交换加数的位置;或者先把几个加数相加再和其他的加数相加,它们的和不变。例如:34+72+66+28=(34+66)+(72+28)=200。
2、减法运算性质
①一个数减去两个数的和,等于从这个数中依次减去和里的每一个加数。例如:134-(34+63)=134-34-63=37。
②一个数减去两个数的差,等于这个数先减去差里的被减数,再加上减数。例如:100一(32—15)=100—32+15=68+15=83。
③几个数的和减去一个数,可以选其中任一个加数减去这个数,再同其余的加数相加。例如:(35+17+29)-25=35-25+17+29=56。
④一个数连续减去几个数,可以先把所有的减数相加,再从被减数里减去减数相加的和。例如:276-115-85=276-(115+85)=76。
3、乘法运算性质
①几个数的积乘一个数,可以让积里的任意一个因数乘这个数,再和其他数相乘。例如:(25×3 × 9)×4=25×4×3×9=2700。
②两个数的差与一个数相乘,可以让被减数和减数分别与这个数相乘,再把所得的积相减。例如: (137-125)×8=137×8-125×8=96。
4、除法运算性质
①若某数除以(或乘)一个数,又乘(或除以)同一个数,则这个数不变。例如:68÷17×17=68(或68×17÷17=68)。
②一个数除以几个数的积,可以用这个数依次除以积里的各个因数。例如:320÷(2×5×8)=320÷2÷5÷8=4。
③一个数除以两个数的商,等于这个数先除以商中的被除数,再乘商中的除数。例如:56÷(8÷4)=56÷8×4=28。
④几个数的积除以一个数,可以让积里的任何一个因数除以这个数,再与其他的因数相乘。例如:8×72 X 4÷9=72÷9×8×4=256。
⑤几个数的和除以一个数,可以先让各个加数分别除以这个数,然后再把各个商相加。例如:(24+32+16)÷4=24÷4+32÷4+16÷4=18。
⑥两个数的差除以一个数,可以从被减数除以这个数所得的商里,减去减数除以这个数所得的商。例如:(65-39)÷13=65÷13-39÷13=2。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除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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