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蛰的含义
惊蛰,是二十四节气中的第三个节气。
惊蛰反映着自然界生物受节律变化影响而萌发、生长的状态。时至惊蛰,阳气上升、气温回暖、春雷乍动、雨水增多,万物生机盎然。农耕生产与大自然的节律息息相关,惊蛰节气在农耕上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它是古代农耕文化对于自然节令的反映。
“蛰”,指“藏伏”,昆虫入冬藏伏土中;“惊”指“惊醒”,天上的春雷惊醒蛰虫。所谓“春雷惊百虫”,是指惊蛰时节,春雷始鸣,惊醒蛰伏于地下越冬的蛰虫。
惊蛰节气的标志性特征是春雷乍动、万物生机盎然。从中国各地自然物候进程看,由于南北跨度大,春雷始鸣的时间迟早不一。“惊蛰始雷”仅与中国南方部分地区的自然节律相吻合。
惊蛰的气象变化
一般每年在3月5日或6日,气温回升较快,渐有春雷萌动,按照一般气候规律,惊蛰前后各地天气已开始转暖,雨水渐多,从惊蛰节气开始,中国大部分地区都已进入春耕时节。
民谚云:“春雷响,万物长”以及“惊蛰节到闻雷声,震醒蛰伏越冬虫,”等等,这些均为惊蛰节气的特征。惊蛰时节,春气萌动,大自然有了新的活力,呈现出一片欣欣向荣的景象。
中国各地春雷始鸣的时间早迟各不相同,就多年平均而言,云南南部在1月底前后即可闻雷,而北京的初雷日却在4月下旬。“惊蛰始雷”的说法则与长江中下游以南地区的气候规律相吻合。
惊蛰,伴随着气温大幅回升,春天的势力范围也随之明显扩大。不过,我国幅员辽阔,南北入春进度区别较大,在惊蛰期间,春季版图明显北扩,从湖北中部、江西北部扩展到河南北部、陕西南部一线,至此,南方大部步入春天。北方大部虽然还处在冬季,但也会温暖许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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