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典阶段 从古希腊罗马到
文艺复兴时期,从先秦两汉到近代王国维之前,中西方思想美学还处在一种“前美学”的形态。这一阶段美学思想的主要特点在于:初步和比较零碎地提出了一些有关美学的基本问题、概念和范畴,并作了一些尚不彻底的回答;对美的思考往往同人们对社会人生的哲学、伦理把握直接联系在一起,“美”与“善”常常混为一谈。这就是说,人们在思考美的问题——包括美的本质、艺术的社会作用等的时候,既没有完全摆脱直观经验的形态,也还没有同哲学、道德、宗教、艺术理论的思考严格区分开来,没有形成自己独特的对象范围并对问题作出独立、系统的解答。 具体而言,先秦两汉中国古代贤哲主要是在关注人的情感立场上,从哲学、伦理层面探讨人类审美诸问题的。当时的儒、道、法、墨等各家思想中,都包含了许多迄今很有价值的美学思想,例如
《左传》、《国语》、《尚书》等典籍里,便记载有诸如“五味”、“五色”、“五声”之美的主张,以及有关“无害为美”、“以和为美”的重要见解。其中,儒家着重强调了美和艺术的社会作用;
孔子“兴、观、群、怨”的诗论以及“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的“中和”准则与“尽善尽美”的观念,
孟子“充实之谓美”的主张等等,就体现了儒家美学思想鲜明的社会伦理化倾向。道家则从“逍遥”、“无为”的处世态度出发,强调艺术和审美的超越性、自然纯朴性;老子有关美善相依、大音希声的看法,庄子“虚静恬淡”、“身与物化”、“物以游心”的审美境界论,都曾在中国美学思想史上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魏晋至近代王国维之前,中国美学思想得到进一步发展和丰富。人们纷纷把目光投向诗歌、绘画、音乐、舞蹈、戏曲、书法、工艺领域,提出了诸如意象、神思、韵味、意境等中国所独有的审美范畴,使美学的思考不断趋于精细化。特别是,当时的美学思想家大多同时是诗人、画家或书法家,因而其美学思考往往同实际的艺术经验直接联系,从而有力地促进了美学思维由“美”“善”问题向审美与艺术特征问题转向,深化了直觉感悟形式与古典理性精神在中国古代美学思想中的结合。 西方美学的发源,主要基于对事物本质的追求和对各门艺术的统一定义的努力。古希腊学者曾经对“美是什么”、“美的事物是怎样产生的”等作了大量推测,如毕达哥拉斯(Pythagoras)就把数量的和谐关系视为艺术(音乐)美的根基,主张美是“和谐与比例”。尤其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Aristotles),对美的本质问题作了一定深度的讨论。例如,柏拉图在他的一系列“对话”中,就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见解,即美的范围十分广泛,形体、心灵、行为、制度等都是美,但探讨美的本质却不应追究什么是“美的”问题,而应该探究导致一切美的东西之所以美的共同本质(“美本身”)。亚里士多德则在
《诗学》等著作里,深刻分析了悲剧艺术特征、艺术起源等,提出了著名的“摹仿说”和“净化说”,并将“美是和谐”思想同当时人们对生物有机体的认识结合起来,从而成为西方美学史上第一个具有自己独立理论体系的美学家。 中世纪,在基督教神学引导下,美学以压抑人性的丰富性为代价,把审美的光辉完全归于神(上帝),“基督教的上帝代替了至善和理式,上帝就是智慧、仁爱和最高的美,就是位于造物主静观阶梯之上的自然美的诸事物的源泉”①。 这种以神为中心的美学理想,在以人为本的文艺复兴浪潮中受到猛烈冲击。此后,在法国古典主义美学、英国经验主义美学,以及狄德罗(D.Diderot)“美在关系说”、莱辛(G.E.Lessing)“诗画同一说”等的推动下,西方美学日渐丰富,为美学学科的正式建立奠定了必要的理论基础。 总之,强调真、善、美的同一,特别是美和善的一体性,是“前美学”形态下中西方基本一致的思想倾向。亚里士多德就认为:“美是一种善,其所以引起快感正因为它是善”②。 而孔子所谓“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③ 孟子所谓“充实之谓美,充实而有光辉之谓大,大而化之之谓圣,圣而不可知之之谓神”④, 以及荀子“全粹全美”的美本体论、“水玉比德”的自然美论等,其中所强调的,就是美与善的一致与和谐。这说明,在人类思想的早期发展中,美学问题的提出与探讨,既与当时社会的政治、伦理和人生理想紧密相关,也是组成早期人类思想整体的重要内容。 (二)美学学科的建立与成熟 这个阶段,美学发展的主要特点在于:作为一门独立的理论学科,“美学”得以正式建立,并在德国古典美学那里趋于成熟,完成了系统化、形态化的理论构建。 1735年,德国哲学家鲍姆嘉通(A.G.Baumgarten)在《诗的哲学默想录》里,第一次提出了诗的哲学的研究对象问题,并以希腊语中“埃斯特惕克”一词称这种诗的哲学为“感性学”(德文为sthetik,英文为Aesthetics),认为诗作为“完善的感性谈论”(即“完善的”感性表象的认知和表达),是“可感知的事物”,也是诗的哲学或诗的艺术的对象,“诗的哲学考察是指导感性谈论趋向完善的科学”,诗的艺术是“一种有关感性表象的完善表现的科学”⑤。 不过,鲍姆嘉通此时虽然把诗的哲学叫作“感性学”,却还没有正式以之命名美学。直到1750年,他用sthetik作为书名,出版专门研究感性认识的拉丁文专著(即
《美学》第一卷),美学才作为一门独立学科诞生了,而鲍姆嘉通也因此被后人誉为“美学之父”。 从鲍姆嘉通那里,我们发现,第一,美学原本是作为一种与逻辑学相对立的认识论被提出来的。⑥ 鲍姆嘉通指出,人的心理分为“知”“情”“意”三层,逻辑学研究知或理性认识,伦理学研究意志,惟独人类情感(“混乱的”感性认识)一直没有相应科学来研究,因此有必要设立一门新的科学来弥补这一漏洞。这就是他在书中开宗明义地说美学(Aesthetics)“是感性认识的科学”的意味所在,由此也初步界定了美学的对象和范围。在这个基础上,鲍姆嘉通构造了一个包括理论美学和实践美学两部分的美学框架:前者包括启迪学(关于事物与思维的一般规则)、方法学(关于条理分明的安排的一般规则)、语义学(关于用美的方式想到的和加以安排的东西的表达手段的一般规则),涉及诗或艺术的题材、思想、结构及语言表达的一般规则问题,中心目标是实现美——感性认识的完善;实践美学则研究个别情况下如何运用一般规则的问题。尽管这个体系框架基本上还是艺术学的,但它对后来的美学研究有着重要的启发。第二,美学研究人类认识中具有审美属性的部分。鲍姆嘉通认为,感性认识又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心灵中以美的方式进行思维的自然禀赋,即人的低级认识能力以及相应禀赋(感受力、幻想力、记忆力、审视力、趣味、创作天赋、预见与预感、表达表象的能力等)和高级认识能力(如知性、理性)、天赋的审美气质(如情感能力);二是审美训练,即审美才能的培养;三是审美学说与审美指导。所谓“感性认识的完善”、美的实现,就是以低级认识能力为主干,交织各种心理因素以及审美观念、审美技能的综合活动过程。这样,作为认识论提出来的美学(感性学),同时是研究艺术和美的科学。“美学的目的是感性认识本身的完善(完善感性认识),而这完善也就是美”⑦。美作为感性认识的成果,也就是“表象的总和”的完善,是诗、“美的艺术”、“自由的艺术”。 作为大陆理性主义的继承人,鲍姆嘉通的主要贡献,在于从人的心理结构划分上,为美学找到了一个恰当的名称,使得人类的美学思考在经历长期发展之后,终于有了自己明确的对象。而他在遵循传统哲学对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高、低划分之时,给予感性认识以应有的重视,强调美学研究的独立的认识价值,则启示他的同乡康德(Kant)、谢林(Schelling)、席勒(Schiller)、黑格尔(Hegel)等人,在更高层次上最终建成了内容丰富、体系完整的德国古典美学。 康德和黑格尔便以鲍姆嘉通的美学为思考起点,致力于解决感性和理性的和谐自由统一问题,并各自推演出自己的理论体系,对美学的学科建设和发展做出了独特贡献。康德美学的重点在人的感性认识能力、主体心理机能方面,深刻地提出了有关“审美判断力”的问题,不仅给予审美判断(即审美心理机制)以组合有序的表述,而且在重点分析审美心理机制的过程中,形而上地探求美(情感表象),形而下地推及艺术,建构了一个以审美判断为中心的先验哲学的美学体系。这样,在康德那里,美学便不再是一个空洞的理论框架,而成为有着充实的内容、明确的对象以及一系列概念范畴的严谨体系。 黑格尔则着重探讨了感性认识能力的产物、对应物——诗(艺术)以及艺术的历史。在他那里,美是“理念的感性显现”,艺术作为“绝对理念”外化为主体心灵理念的感性形象表现,则是美的最高形态。正是以美的理念或理想为起点和中心,以美的理念的逻辑和历史的感性呈现(即艺术类型和艺术体裁)为基本对象与内容,黑格尔建立起了一个庞大而严密的艺术哲学(美学)体系——它的最大贡献,是给了美学以逻辑与历史,把美学从重视心理研究引向了重视历史研究的方向。 (三)现代美学之路 19世纪中期以后,随着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马克思主义美学的诞生和现代西方美学的崛起,标志着美学在西方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马、恩的美学贡献,不在于对审美和艺术现象的具体分析,而是从哲学人类学高度,深刻阐述了人类审美的普遍规律。特别是,他们对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等的论述,为从社会历史角度解答美学问题,提供了一种新的思想和方法。马克思本人曾经有心撰写一本美学专著,据说《新亚美利加百科全书》“美学”条目⑧ 就是他撰写的。不过,马、恩美学思想主要散见于他们的许多其它著作中,《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政治经济学〉批判》、《资本论》、《德意志意识形态》及一些有关文艺问题的书信中,都包含了精彩的美学论断。《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有关“美的规律”、“自然的人化”、“异化劳动”与美的创造、美感性质等论断,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精华。马克思提出“劳动创造了美”和“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建造”⑨,肯定美源自人类改造自然的物质生产活动,则为探讨美的根源和本质提供了一定理论根据。至于马、恩在评论拉萨尔剧作《弗兰茨·冯·济金根》,以及马克思论述古希腊神话的永恒魅力时,从意识形态理论角度分析作品和艺术现象的方法,也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美学鲜明的意识形态特性。 同马克思主义美学并存的现代西方美学,在总体上集中体现了对以黑格尔为代表的传统形而上学哲学和美学的反叛,其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两大思潮的流变更迭,构成了现代西方美学的发展主线。它的主要特点,我们可以作这样的概括: 第一,现代西方美学内部,集合了诸多思想学说和理论流派。其中,以叔本华(A.Schopenhauer)、尼采(F.W.Nietzsche)的唯意志论为前驱的现代人本主义美学思潮,集中了克罗齐(B.Croce)为代表的表现主义美学、柏格森(H.Bergson)为代表的直觉主义美学、英伽登(R.Ingarden)和杜夫海纳(M.Dufrenne)为代表的现象学美学、海德格尔(M.Heldegger)和萨特(J.P.Sartre)为代表的存在主义美学、苏珊·朗格(S.K.Langer)为代表的符号论美学,以及像“移情说”、“心理距离说”和精神(心理)分析学美学等。以主观经验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为思想基础的现代科学主义美学,则包括了桑塔亚那(G.Santayana)和托马斯· 门罗(T.Munro)为代表的自然主义美学、克莱夫· 贝尔(C.Bell)为代表的形式主义美学、杜威(J.Dewey)为代表的实用主义美学、瑞恰兹(I.A.Richards)等人为代表的语义学美学、维特根斯坦(L.Wittgenstein)等人为代表的分析美学、阿恩海姆(R.Arnheim)为代表的格式塔(完形)心理学美学和列维-斯特劳斯(Levi-strauss)和罗兰·巴特(L.Barthes)为代表的结构主义美学;等等。 第二,现代人本主义美学张扬主体在审美活动中的决定作用,以非理性因素解释艺术创造和艺术接受的本质,追求审美的绝对自由和超越。表现主义、直觉主义都把主体直觉当作美学的中心概念来展开理论阐述;“移情说”、“心理距离说”及各种“审美态度”理论,把主体超功利的审美观照理解为审美活动的本质和决定因素;存在主义强调对主体想象功能的研究;精神(心理)分析学美学则把人的无意识活动看作艺术创造与审美的源泉。这样,自古希腊而来的西方美学研究重点,便从审美客体转向了审美主体,体现了对“自我”进行更深入的发现、追寻和探索的现代意识。 第三,1876年,德国实验心理美学创始人费希纳(G.T.Fechner)在《美学导论》中提出,美学应从感性经验事实出发,走归纳和实验的道路。现代科学主义美学正是在经验主义和逻辑实证主义基础上,展开了对具体审美经验或艺术事实的经验描述、理论推演和一般概括。例如,语义学美学就主张,有关审美判断问题的讨论,应在科学分析作品语词、句子和意义的基础上进行。而阿恩海姆则运用格式塔原理分析艺术与视知觉的关系,揭示了客观事物与主体心理结构形式之间的相同或相似性,即“异质同构”规律。 第四,现代西方美学基本背离了传统思辨形式,悬搁了美的本质一类思辨性问题,转向经验性的艺术哲学、特别是审美心理学方向,寻求解决有关艺术和审美的具体经验性问题。这一点,在科学主义美学中表现得尤为突出。自然主义、实用主义、语义学、分析哲学、符号学等美学流派,都角度不同地在经验描述基础上建立起审美心理学、艺术哲学、艺术心理学或一般艺术科学。 第五,现代西方美学以审美——艺术为中心,重视研究艺术本质、特征、规律、构成等问题。除了分析美学对艺术本体问题尚持怀疑态度外,大多数美学流派都力图按自己的立场来解释艺术本体问题。诸如艺术本体与创作主体心理功能及活动的关系、非理性因素在艺术创造中的作用、艺术作品“本文”的内在逻辑和结构关系等一系列课题,得到了广泛深入的研究,形成了多元的方法论景观,大大开拓了美学的现代视野。 在中国美学的现代发展中,最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其一,大量吸收、借鉴了西方美学成果。王国维在20世纪初率先从日本引入西方的“美学”⑩术语,并用康德、叔本华和尼采的理论来阐释中国艺术,开创了现代意义上的中国美学学科。蔡元培在康德、席勒思想影响下,提倡“以美育代宗教”,通过美育在教育中的机构化而扩散了美学的社会影响。二三十年代,朱光潜的《谈美》、《悲剧心理学》、《文艺心理学》,吕澄的《美学概论》等许多美学文献,更是充分利用了当时西方的美学和心理学研究成果,对审美经验和审美对象进行了分析。直至20世纪末,中国美学研究仍然持续着这种“拿来主义”的理论进程。正是通过引入和借鉴西方美学,中国美学思想由原来偏于感性经验形态,走向了比较自觉的理论思辨,走向了美学学科的现代建构。其二,通过中西方美学思想的相互参证比较,现代中国美学家为传统美学的现代重建做出了富有成效的尝试和探索。朱光潜的《诗论》、宗白华的《中国艺术意境的诞生》、钱钟书的《谈艺录》等,在把握中国艺术特有的审美境界、高扬中国美学精神方面,有着重大贡献。其三,马克思主义美学在中国得到传播和研究。40年代,周扬、蔡仪等人的著述,体现了现代中国学者自觉运用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它的认识论),建设中国新美学的努力。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马克思主义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态,更对中国美学发展产生了不可估量的意义。 二、美学现状 20世纪50年代以前,在旧美学的解体过程中,各种现代美学流派所做的工作,主要是为自己寻找重建美学体系的新的理论支点。这一点,正体现了现代主义文化的建构意图。 然而,60年代以后,随着西方社会步入“后工业”时代,后现代主义的文化思维转向了反深度性、反中心性和反体系性。恰如美国哲学家理查德·罗蒂(R.M.Rorty)所揭示的,作为对科学、道德、宗教和艺术所提出的永恒性(本体论)或认知(认识论)问题的仲裁者的哲学,在后现代进程中已经终结,固守人类思想和艺术实践中所谓“第一原理”、“永恒不变的哲学问题”已是荒诞。⑾在美学领域,这种后现代思维逻辑主要就体现在以后期维特根斯坦思想为指导的后分析美学、德里达(J.Derrida)为代表的解构主义美学、伽达默尔(H.G.Gadamer)为代表的解释学美学和马尔库塞(H.Marcuse)和阿多诺(T.Adorno)等人为代表的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中。它们在不同角度地批判现代主义文化的深度模式之际,深刻质疑了现代主义美学从某一个绝对的理论原点去逻辑地建构美学体系的做法及其结果(体系)。 尽管人本主义和科学主义两大发展主线仍然延续在后现代美学进程上,但它的内部却发生了剧烈扭变:在人本主义这条线上,从“结构”到“解构”的转向,充分体现了美学的“后现代”特点——结构主义曾强调作品本文背后实际起支配作用的“结构”的存在,解构主义却要取消一切“中心”,消解全部“结构”;结构主义强调作品本文的内部研究,解释学美学、接受理论等却把重点转移到读者和接受过程,强调本文意义的不确定、相对和多义,呈现了“非中心化”的特点。在科学主义这条线上,分析美学曾经由语言分析入手,反对固定的美的本质探讨,走向了美学的取消主义;后分析美学则集中到艺术本体论上,以折衷主义取代取消主义,走向了美学的建设性方向。 此外,在西方马克思主义内部,法兰克福学派高举社会批判旗帜,提出“反艺术”的理论;他们对卢卡契(G.Lukacs)美学“整体性”概念的批判,体现了一种反对将本质和必然作宿命理解的倾向。而当代英、美马克思主义美学家在批判地吸收各种理论基础上,同样把马克思主义美学推进到了一个新的“后现代”阶段,加强了马克思主义美学在当代的思想活力。 后现代文化景观中,美学成了没有美的本质的碎片。这种完全不同于以往美学形态的美学(反美学),尽管还存在许多问题,但它在克服美学的贵族态度和被动性之际,有助于美学在更为开放的文化空间里,把审美问题与人对合理生活的追求进一步结合起来。 为什么说美学是一门人文学科?它的具体内涵又是什么呢? 第一,在研究方法、研究主旨上,美学不同于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 自然科学凭借科学理性来发掘客观自然现象背后的本质,以便为人类获得更大的生活幸福提供充分的物质性条件。美学则以研究审美活动中起主导作用的人的精神世界为核心。而人的精神活动尤其是心灵的内省体验,有着非理性、非逻辑、非确定的一面,是科学理性所无法准确达到的,因而,美学研究不仅始终不能脱离感性形态,而且还总是保留着某种阐释上的模糊性、体验性和多义性。 社会科学通过对社会秩序、经济规律、法律典章、政治体制等的研究,关注人类行为价值的分析、预见和控制,探讨文明对人类限制的一面。美学则研究陶冶人的性情、净化人的心灵的艺术和审美活动,以及在人际间起沟通交际作用的各种情感符号等,所探讨的是文明与人的精神实践的关系以及人在精神上寻求自由的可能性。比如,在中国古代,儿媳被婆母休弃之所以不为社会舆论反对,是因为它符合所谓“七出”条律,探讨这种宗法制度的产生根源、内容和形式,便是社会科学的任务。而乐府民歌《孔雀东南飞》对刘兰芝与焦仲卿爱情的赞颂,以及作品创构的审美境界,其中所张扬的追求自由的特定情感,则是美学所要研究的。 由于这种研究方法和研究主旨的特殊性,便决定了美学归属于人文领域的的必然性。 第二,人类审美活动本身作为一种人文现象,决定了美学的归属。 在审美活动中,审美对象的形、色、声、味等,以及审美主体对对象形式所反映、象征的生活特征的把握,固然有其自然规律可寻,但这些都只是人进行审美活动的前提和基础,而不是区别审美活动与非审美活动的决定性因素。审美活动的关键,在于由人文(社会的、民族的、历史的和文化传统)因素所造就的人类文化——心理结构在审美过程中起了积极的作用:在审美活动中,主体不是消极地反映客观对象,而是以自己的情感和想象力在体悟对象的过程中重新塑造了对象。比如,一定时期的审美活动现象及其水平,就反映了一定时期人类文明的历史进程。又如,一个感怀伤世的人与一个春风得意的人,对天涯沧海的感受会截然不同,对象与“我”在他们各自脑海里所创构的审美意象迥然有别。而日常生活中,用红玫瑰表达爱情的热烈,用白色婚纱表示爱情的纯洁,用钻石象征爱情的永恒,这些都体现了人文因素在人的心灵中所起的作用。 就像自然界的一切现象得由自然界本身的存在来说明,社会历史领域的一切现象得由社会存在来说明,人文领域的一切现象应由人的存在和活动来具体说明。离开人的存在和活动,对“美”的讨论就会得出荒谬结论:或以为“美”先于人类而存在,或是被预先给定——这个给定者就是所谓“理念”、“上帝”、“神”或独立于人和人的活动的“自在的自然界”。而实际上,无论具体的审美对象,还是事物的审美属性或美的本质,既不是某种实体性的东西,也不是在人类活动之外预成的,而是通过活动向人生成的,是人类创造性活动所产生的一种价值。 因此,把美学定位于人文学科,符合审美活动作为人文现象的本性。 第三,追求与建构人类价值体系,是美学与其他人文学科相一致的本性。 人类审美活动根本上是一种旨在超越有限人生,以求获得终极意义和价值的活动。在审美活动中,人作为一个完整的生命体出现,不仅超越了有限的经验世界,而且超越了有限人生;审美使片面的、不完整的人成为全面、完整的人。这,恰恰是人文活动的指归。 人文学科关心人类价值体系的建构。而美学以审美活动为对象,就是要通过审美这一人文活动的特殊领域,追踪、建构人类审美的价值体系。只是在美学中,这种审美价值既不是对象本身的现实价值,也不取决于对象的自然物质特性,而是在审美主体和对象之间精神互动过程中确立起来的:一方面,审美对象本身具有能够满足人的情感需要的精神价值,并在其感性形态上呈现出来;另一方面,审美主体积极的心灵活动能够在对对象精神价值的领悟中得到提升,主体的精神创造能力得以自由发挥,心灵进入自由的境界。在这个意义上,我们说,审美价值就是经由审美活动而形成的主体与对象的精神联系方式及其成果,不仅包括对象价值,同时体现了主体活动及其相关价值;不仅是对象价值潜能的实现,也是主体心灵能力和愿望的证明。我们比较徐悲鸿笔下的奔马和一匹真马的价值,不是要比较它们各自质地的经济价值(物质存在形态),而是要通过艺术家创造的奔马的感性形象及其情感表现力,以及它所体现出来的艺术家创造精神,来确认人自身的情感和生命精神,获得一种感动心灵的审美价值。 既然是价值,就要求有一个衡量价值的尺度。这个尺度又是什么?中西方都有奉行“人是万物的尺度”、“惟人为万物之灵”的文化传统,而审美的价值尺度,必然在心理和社会历史层面上体现出人的心灵的合目的性要求,是由自然环境、社会生活以及人对它们的自觉意识所造就的。主体在审美活动中正是于一刹那间自觉运用了审美尺度来衡量对象的审美价值,进而产生某种确定的判断。 对人类价值的深切关注,表明美学有着同其他人文学科一样的学理本性。 总起来说,美学是以人类审美为自身特殊领域,以审美活动为具体研究对象,通过探讨审美活动中起主导作用的人的精神世界,来追踪、建构人类审美价值体系的人文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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