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快递被人拿走了,应该让谁来赔?
快递被人拿走具体要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是没有经过同意就放在了任意一个地方,或者在快递点直接被别人签收。这个时候是快递公司没有尽到责任,我们可以直接退款,让快递公司赔偿卖家;第二种情况是在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放到了某位置,需要买家自行承担。不过这里有个条件,是快递员需要证明自己,确实放到了相应位置。
很多时候,我们遇到的都是第一种情况,现在越来越多的快递公司不愿意送货上门,甚至随便打电话放在某个位置。此时我们有权利向快递公司索赔,对方拒绝赔偿可以向有关部门举报。
1、快递公司不负责的情况按照快递公司的规定,快递员必须要按照顾客规定的位置送到,或者由代理人面对面签收。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的快递公司越来越膨胀,很多都是直接放在物流点让当事人去取,甚至有些随便放在小区快递柜里,发个短信或者打个电话自己就直接走人。
面对这种情况,快递丢失需要快递公司负责,是他们没有尽到应有的责任和义务。顾客可以直接向卖家提供证据,申请退款后由快递公司赔付卖家。也可以自己投诉,让快递公司赔偿自己。
2、已按照约定放到某个位置另外一种情况,是快递员按照顾客的要求,放到了固定位置或者交给代理人,比如说快递柜、小区超市、朋友。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快递员能够证明自己,确实把快递放到了某位置或者交给某人,那么快递公司就不用承担责任。
至于责任的承担者,具体要看是哪种情况。放在快递柜,就去调查监控录像;放在超市,就去找超市负责人;让朋友代理接收,直接去找朋友。
3、快递员有没有责任送货上门按照《快递暂行条例》,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把快递送到固定位置、收件人或者代理收件人手中。虽然有规定,但现在的很多快递公司都不会这样做。在网上还能看到一些快递员给出的理由,说自己每天的工资太低,根本不划算。实际上这是快递公司和快递员之间事情,和顾客没有关系。从法律的角度来说,顾客完全有起诉的权利。至于是否选择起诉,就看顾客有没有这样的想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