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与李某夫妇婚后生育子女张甲和张乙(女)。张甲与吴某结婚,与张某李某共同共有一400万房产?

 我来答
张丽珍
2021-10-23 · 婚姻家庭,离婚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24.8万
采纳率:99%
帮助的人:3898万
展开全部
我们需要先界定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根据法律规定模猛燃,婚内取得的财产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一方可以证明婚内取得知晌的为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一方婚前财产婚内经营所产生的收益。个人财产包括: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旦虚品。
一方婚前财产即为婚前取得的财产,比如婚前出全款购房,婚内取得房产证的房屋。
因此,如果房屋是张甲与吴某婚内购买,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那么即便张某、李某出资了,房屋也是与张某、李某夫妇无关的,如果房屋是张甲、吴某婚内购买,但是登记在张甲、吴某以及张某、李某的名下,那么房屋则是共有。
【法律依据】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273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呼和浩特草原之歌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长沙森林舞者2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厦门蝴蝶飞舞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9767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