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意外险包括哪些
意外险保障的责任非常广泛,无论是飞机火车轮船等导致的交通意外,还是车祸、火灾、溺水、触电等导致的生活意外,只要是意外身故,都在意外险产品的保障范围内。意外险对被保险人的健康要求宽松,但对职业要求严格,如果不符合承保职业范围的话,即使投保,后期出险可能会影响理赔。所以要做好健康告知。
人身意外险,承保的风险是意外伤害,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进行治疗或导致残废、死亡时,保险公司给付保险金或对被保险人因意外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进行补偿。
险种有航空意外险、交通意外险、旅游意外险、运动意外险、特定意外险、综合意外险等。
人身意外险保障范围可包括死亡给付、残疾给付、医疗给付和停工给付等。
1、死亡给付即身故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残疾给付给伤残责任: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伤残的,按伤残等级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3、医疗给付即意外医疗费用补偿: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需进行门诊或住院治疗的,在治疗期间所产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按合同约定予以补偿,不同的意外医疗保险其免赔额、赔付比例、社保内外治疗费用补偿范围各不相同。
4、停工给付,如意外住院津贴,即在在保险期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住院治疗的,按住院天数按约定给付住院津贴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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