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要离职,领导既不放人也不升职加薪,他是怎么想的?
劳动合同法很明晰的,只需书面形式渣或提出辞职一个月以后,谁都挡不住你,你怕啥呢?因此,领导干部放不放人压根不用去揣摩!如果是理智的职场人,针对自己辞职的确定是负责任的。即然早已取决于离职,本来就并没有再犹豫的大道理!有的人选用提出辞职的方法来威胁领导干部,以获得晋升或是涨薪的时机我认为或许领异并没想到你有这样的看法,只是就是为了换一个工作中环境污染问题。
再说了,按你详细介绍的状况来说,你领导干部并非法人代表,他上边也有领导干部。也许他并没有升职涨薪的权利。加上你没胆量讲搞清楚,或许误解在那里了。但是据你所讲,你申请离职是为去总公司就职。即是一个单位,上面总公司你融洽好啦,为什么不许总公司下调令呢?是不是有一标准,上涨总公司需下面领导干部允许呢?这与辞职不干并不是一码事。说些什么离职报告递上去允许不同意,一个月均可以走人,倘若你解决不太好,离职就相当于失业。总公司调动,基层领导都是会放人的。
识时务者为俊杰,这也是基本常识。底层的领导干部一般不会抵抗属下往上面激发的,除非是之上那类奸险小人心理状态。平常人都是会做顺水人情的。并且基层领导也知道,挡是挡不住的。上级领导调动,底层不放是不好的。核梁雹因此,基层领导不让你走,都是运用你自己说的缘故,例如,劝导你没去。一般情况下,他也抵挡不住。他越发阻挠你,你越要离开,因为他心理状态歪斜。基层领导不放人,你应该怎么办呢?只有两条路,一条路找一个中介人,做一做基层改帆领导的工作中,使他放人。另一条路,便是请总公司得人施压,只需总公司得人要你,她们会做通基层领导的思想工作的。碰到那类蛮横不讲理的基层领导,就较为麻烦了。因此,你尽早去总公司托关系,做通基层领导的工作中,不然,制成夹生饭就不好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天的要求,职工执行是指通告责任,意思就是职工不想上班得话,只需依规通告企业就可以了,并不会有准许的难题,离职自由是职工的法定权利,因此在三十七条要求在宣布用施工期必须提早三十天通告,实习期提早三天通告,离职期满职工能够辞职,企业不给职工结算工资的即归属于违纪行为,那样一切的法律依据将由企业担负。所以你的辞职绝对是合情合理的,假如原领导干部不放人,儋州市可拿出法律武器保卫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