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叙文描写方法
记叙文的描写方法有:叙述、描写、说明、抒情和议论。
1、叙述:把人物的经历和事物的发展变化过程表达出来的一种表达方式。它是写作中最基本、最常见、也是最主要的表达方式。
2、描写:对人物外貌、动作,事物的性质、形态和景物的状貌、变化所作的具体刻画和生动描摹。
3、说明:是用简明的语言、客观而准确地解说事物或阐述说事理的一种表达方式。
4、抒情:是作者通过作品中心人物表达主观感受,倾吐心中情感的文字表露,可分为直接抒情、间接抒情两种。直接抒情即直抒胸臆。间接抒情是在叙述、描写、议论中流露出爱憎感情。
5、议论:根据作品写出自己的见解或道理。记叙文中的议论往往起画龙点睛,深化中心,揭示记叙目的和意义的作用。
常见写作手法及作用有以下九种:
(1)拟人手法——赋予事物以人的性格、思想、感情和动作,使物人格化,从而达到形象生动的效果。
(2)比喻手法——形象生动、简洁凝练地描写事物、讲解道理。
(3)夸张手法——突出人或事物的特征,揭示本质,给读者以鲜明而强烈的印象。
(4)象征手法——把特定的意义寄托在所描写的事物上,表达了……的情感,增强了文章的表现力。
(5)对比手法——通过比较,突出事物的特点,更好地表现文章的主题。
(6)衬托(侧面烘托)手法——以次要的人或事物衬托主要的人或事物,突出主要的人或事物的特点、性格、思想、感情等。
(7)讽刺手法——运用比喻、夸张等手段和方法对人或事物进行揭露、批判和嘲笑,加强深刻性和批判性,使语言辛辣幽默。
(8)欲扬先抑——先贬抑再大力颂扬所描写的对象,上下文形成对比,突出所写的对象,收到出人意料的感人效果。
(9)前后照应(首尾呼应)——使情节完整、结构严谨、中心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