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女方买的家具家电怎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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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女方买的家具家电,由双方协议处理。财产的归属和分割与财产的性质有关。一般是婚前个人财产归个人,夫妻共同财产共同分割。而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双方协商解决,拿出财产分割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
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合法的意愿。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
这个诉讼时效视具体情况而定,要看是要求再次分割还是财产从未处理过的。
1、当事人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2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离婚时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离婚时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没有分割的财产始终处于共有状态,因此这个问题不是债权,而是财产所有权,属于物权范畴,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二、离婚开庭时如果财产达不成一致怎么办
开庭时在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两方商量解决,拿出财产分配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两方商量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议分配方案,尽量使男女两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到财产分配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裁判。
而法院在分配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犯错方原则。
4.照顾女方和孩子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男女双方协商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出分割方案,使男女双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财产分割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合法的意愿。
一、离婚财产分割诉讼时效
这个诉讼时效视具体情况而定,要看是要求再次分割还是财产从未处理过的。
1、当事人依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2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当事人发现之次日起计算。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离婚协议中关于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男女双方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3、离婚时没有对财产进行分割如果离婚时财产没有分割,离婚后没有分割的财产始终处于共有状态,因此这个问题不是债权,而是财产所有权,属于物权范畴,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二、离婚开庭时如果财产达不成一致怎么办
开庭时在分配夫妻共有财产时,应当先由男女两方商量解决,拿出财产分配方案,再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如果男女两方商量解决不了,法院会先提议分配方案,尽量使男女两方能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到财产分配协议。如果还是达不成调解协议的,再进行依法裁判。
而法院在分配财产的时候会遵循以下原则: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犯错方原则。
4.照顾女方和孩子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