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一年之后可以向公司要求补缴社保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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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1 · 百度认证:上海腾蚁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官方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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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保有时限吗?离职多年的员工还能要求原单位缴纳社保吗?先说答案:社保补缴没有时效限制,离职多年的员工可以要求原单位补缴。
当你遇到上述问题时,你首先会想到及时性。很多人都知道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是一年,劳动监督的可追溯性是两年。
《劳动保障监督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两年内未发现或者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自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
根据《劳动保障监督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许多人认为两年以上未被发现或者投诉,可以不再受理。但是,缴纳社会保障费不属于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罚,不适用劳动监督两年限制。
(2017)粤71行终193号判决书中法官持此观点:
《劳动保障监督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督:(七)用人单位参加各种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查处。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属于实施劳动保障监督的事项之一。在实践中,是否必须通过劳动保障监督程序(适用于两年的调查和处罚期)来处理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投诉,有不同的理解或做法。法官认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查处有法定两年期限,但责令用人单位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审计),没有期限规定,不属于上述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查处。
当你遇到上述问题时,你首先会想到及时性。很多人都知道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时效是一年,劳动监督的可追溯性是两年。
《劳动保障监督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两年内未发现或者举报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自行为终止之日起计算。
根据《劳动保障监督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许多人认为两年以上未被发现或者投诉,可以不再受理。但是,缴纳社会保障费不属于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调查和处罚,不适用劳动监督两年限制。
(2017)粤71行终193号判决书中法官持此观点:
《劳动保障监督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下列事项实施劳动保障监督:(七)用人单位参加各种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二十条规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两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查处。
根据上述规定,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属于实施劳动保障监督的事项之一。在实践中,是否必须通过劳动保障监督程序(适用于两年的调查和处罚期)来处理要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投诉,有不同的理解或做法。法官认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劳动)部门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的查处有法定两年期限,但责令用人单位缴纳或补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费审计),没有期限规定,不属于上述对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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