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洪拟传》全文翻译

 我来答
四季教育17
2022-10-27 · TA获得超过5662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5408
采纳率:99%
帮助的人:265万
展开全部
《宋史·洪拟传》
原文 :
    洪拟,字成季,镇江丹阳人。本弘姓,其先避南唐讳,改今姓。拟登进士甲科。崇宁中为国子博士,出提举利州路学事,寻改福建路。宣和中,为监察御史,进侍御史。时王黼蔡京更用事拟中立无所附会殿中侍御史许景衡罢拟亦坐送吏部知桂阳军改海州时山东盗起,屡攻城,拟率兵民坚守。建炎间,居母忧。终丧,为中书舍人,言:「兵兴累年,馈饷悉出于民,无屋而责屋税,无丁而责丁税,不时之须,无名之敛,殆无虚日,所以去而为盗。今关中之盗不可急,宜求所以弭之;江西之盗不可缓,宜求所以灭之。夫丰财者政事之本,而节用者又丰财之本也。」高宗如越,执政议移跸饶、信间,拟上疏力争,谓「舍四通五达而趋偏方下邑,不足以示形势、固守御」迁给事中、吏部尚书,言者以拟未尝历州县,以龙图阁待制知温州。宣抚使孟庾总师讨闽寇,过郡,拟趣使赴援。庾怒,命拟犒师。拟借封椿钱用之,已乃自劾。贼平,加秩一等,召为礼部尚书,迁吏部。金人再攻淮,诏日轮侍从赴都堂,给札问以攻守之策。拟言:「国势强则战,将士勇则战,财用足则战,我为主、彼为客则战。陛下移跸东南,前年幸会稽,今年幸临安,兴王之居,未有定议,非如高祖在关中、光武在河内也。以国势论之,可言守,未可言战。」绍兴三年,以天旱地震诏群臣言事,拟奏曰:「法行公,则人乐而气和;行之偏,则人怨而气乖。试以小事论之:比者监司、守臣献美余则黜之,宣抚司献则受之,是行法止及疏远也。小事如此,推而极之,则怨多而和气伤矣。」寻以言者罢为徽猷阁直学士、提举江州太平观。卒,年七十五,谥文宪。
(节选自《宋史·洪拟传》)

已赞过 已踩过<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评论 收起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为你推荐: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