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董事可以担任财务负责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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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可以兼任财务负责人。《公司法》只是规定了董事、财务负责人等不得兼任监事,所以只要公司章程没有规定董事长不得担任财务负责人,那么董事长就可以当财务负责人。
一、公司法人和公司监事的区别
公司的法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负责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利,并承担企业的法律责任。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但不得兼任法人。
二、董事会的职责是什么?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有: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董事会的形成:作为公司董事会,其形成有资格上、数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体要求,也有其具体职责范围:(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2)从人员数量上说,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因为人数太少,不利于集思广益和充分集中股东意见。(3)从人员分工上,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4)在董事会中,董事长具有最大权限。是董事会的主席。
三、监事是否可以兼职高管
监事不能兼职高管。监事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等公司章程规定的监督职责。高管是高级管理人员的简称。是指在公司管理层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
一、公司法人和公司监事的区别
公司的法人是指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负责人,享有经营管理的权利,并承担企业的法律责任。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察职责。
在中国,由监事组成的监督机构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的监督机关。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但不得兼任法人。
二、董事会的职责是什么?
董事会的主要职责有: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6、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董事会的形成:作为公司董事会,其形成有资格上、数量上和工作安排上的具体要求,也有其具体职责范围:(1)从资格上讲,董事会的各位成员必须是董事。董事是股东在股东大会上选举产生的。所有董事组成一个集体领导班子成为董事会。(2)从人员数量上说,董事的人数不得少于法定最低限额,因为人数太少,不利于集思广益和充分集中股东意见。(3)从人员分工上,董事会一般设有董事长、副董事长、常务董事。(4)在董事会中,董事长具有最大权限。是董事会的主席。
三、监事是否可以兼职高管
监事不能兼职高管。监事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建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等公司章程规定的监督职责。高管是高级管理人员的简称。是指在公司管理层担任重要职务,负责公司经营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员,主要包括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六十九条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者其他经济组织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