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社保应该如何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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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深圳社保如何转移呢?下面我来给大家介绍,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社会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深圳社保转移所需资料
1、提供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2、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3、提交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4、员工个人缴费清单1份(打印从员工参保第一个月到最后一个月的缴费记录,可在所在区社保局打印)。
5、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账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及开户账号)。另外,转保是转个人账户的缴交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社保转移办理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社会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深圳社保转移所需资料
1、提供填写完整的《深圳市企业员工退(转)社会保险金申请表》或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
2、出示个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3、提交深圳市社会保障卡。
4、员工个人缴费清单1份(打印从员工参保第一个月到最后一个月的缴费记录,可在所在区社保局打印)。
5、转入地社保机构接收函(接收函上需注明账号户名、开户银行全称及开户账号)。另外,转保是转个人账户的缴交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九条
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基本养老金分段计算、统一支付。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