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为而无不为的为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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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思是:有与无互相生成,难与易相辅相成,长与短相互体现,高与下相互出入,音与声相互应和,前与后相互跟随。该句出自《道德经》。
老子的哲学思想蕴含了朴素的辩证思想。他认为世上万物都是相对的,也是同一的,这便是他的“齐物论”思想。他倡导圣人治国为政就必须处无为之事,行不言之教,不必有意倡导某事某物,于人于物应一视同仁,齐物等量,如同日月天地于物周普无偏一样,不定优劣,不分好坏,使之各有其所,各自融洽。
扩展资料:
《道德经》中体现的就是中国自然法思想,可以看做是中国道家法律学说的肇始。在中国古代,老子第一个提出“道法自然”的自然法思想观点。老子的“道法自然”与西方自然法思想在本质上不一样。
西方自然法思想发源于古希腊古罗马的自由主义和理性主义传统,正义、善、民主等理念是其基础,并且作为评价实在法或人定法的应然性依据。而老子的“道法自然”思想立足于万物的本原;
即“道”,试图通过认知“道”来达到对自然世界和人类社会的终极把握,从而依“道”而生。这种“道”不是自由、理性、民主或正义等理念和评价标准,而是一种“不可名”之特殊物,一种“天长地久”的规律性东西,兼具物质和精神层面,存于天地之间自我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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