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到中国石油北京销售分公司指定的发卡储值点办理。
办理个人司机卡时,只需持有效证件(身份证、驾驶证、军官证)。办理单位司机卡时,需带单位公章、法人代表章及代办人有效证件。
办理时应填写《加油卡开户申请表》,并签订《加油卡申领合约》,表中有关内容应逐项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清楚,办理个人司机卡应经本人签字确认,办理单位司机卡应加盖使用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章确认。使用单位司机卡的用户应将附属司机卡的使用人姓名及身份证号逐一填列。
领卡同时,还应办理储值手续,起存金额最低为100元,同时收取卡片工本费15元/张。储值以现金结算时,当即便可对加油卡进行储值;以支票结算时,需等到支票生效方可对加油卡进行储值。
扩展资料:
中油加油卡使用期以卡片背面打印的有效期为准,到期的加油卡应办理延期或换卡手续,以便继续持卡加油。
用户的加油卡在使用时如因各种原因不慎损坏,应及时到发卡储值点办理换卡手续。加油卡若在使用期内发生非人为损坏即卡片表面完好无损,用户可凭坏卡,填写“中油加油卡挂失、补卡申请单”;若为人为损坏将按挂失程序处理。于3个工作日后,凭经办人身份证件、“中油加油卡挂失、补卡申请单”到发卡储值点办理补卡手续,余额将转入新卡中。
用户因故不再使用中油加油卡时可到原开户的发卡储值点办理清户手续。用户办理清户手续时,应出具本人有效证件或单位介绍信,填写“中油加油卡清户申请单”,用户清户时必须交齐管理卡及所有附属司机卡,如果用户将遗失无法交回,需先办理加油卡挂失手续。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石油—IC卡使用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