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际商会的中国发展
20世纪八十年代,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和扩大,广大企业参与国际交流、熟悉国际规则、参与国际竞争的需求越来越强烈,中国工商企业界需要建立一个能为企业搭建国际平台、代表企业利益、反映企业呼声的机构。在这种形势下,为了更好的发挥民间团体的作用,经国务院批准,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从1988年6月28日起同时使用“中国国际商会”的名称,以“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方式对外开展工作,并按照商会管理办法,实行会员制。
为在全球商界中占有一席之地,能够在国际商界发出中国的声音,1986年6月,中国贸促会经与外交部、外经贸部磋商,联名报请国务院审批贸促会以中国国家委员会的名义申请加入国际商会(ICC)。国际商会是世界上重要的民间经贸组织,成立于1919年,总部设在巴黎。其宗旨是:在经济和法律领域里,以有效的行动促进国际贸易和投资的发展。其制订的许多国际商业领域的规则和惯例,如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结算规则等,为全世界广泛采用。中国的企业要走向世界,中国的工商界要进一步了解和熟悉国际经贸规则,与国际惯例接轨,则必须要与国际商会建立正常的联系,进行合作和交流,为此,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开始了历时8年的努力。1994 年11 月8 日,国际商会在巴黎总部召开理事会,一致通过决议,决定接纳由中国国际商会牵头组建的中国国家委员会(ICC China)。至此,历时8 年的入会谈判,终于取得了圆满成功。
长期以来,中国国际商会、国际商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在促进中外经贸交流、国际经贸规则与惯例的研究、推广和国际商事仲裁等诸多领域,做出了大量的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国内外商界树立了较高的威信,得到国内外商界的肯定和赞扬。
为了进一步适应日益发展的经济形势,更好地服务会员企业,更好地反映中国企业的呼声,2005年8月,中国国际商会经国务院批准在民政部办理了注册登记手续,正式成为社团法人,实行会员制。中国贸促会作为半官方机构,将实行委员制,不再招收企业会员,并作为中国国际商会的业务主管部门,对中国国际商会业务内容和发展方向进行政策性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