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杀生的定义
佛家“杀生腔贺棚”指杀.害生灵。
在佛教教义中,生命有它的层次:植物是无情众生,动物是有情众生。
所谓众生,可分作三级,高级的为人类,具有三个条件:一、有活的细胞;二、有神经的反应;三、有思想及记忆。
(1)低级的为植物,只有活的细胞,没有神经和记忆,虽有生死的反应,没有苦乐的感觉,更没有思想及记忆,所以叫做无情。
(2)中级的是动物,只有少数如狗、猴子、马、象等高等动物有若干的记忆力,但没有思想力。
(3)至于下等动物除了神经的本能反应,没有记忆和思想,然其既有神经就有痛苦,就会怕死。所以虫蚁都会自然地知道逃避死.亡的危险,植物则不然。
因此,杀.生的界定,就是能够知生怕死的动物而不及于植物。
佛戒比丘不可砍伐草木,是因低级的鬼神,依草附木,以草木为庇护,为了慈悲鬼神,不使鬼神生嗔,故不去破坏其居处,并非为了草木不可杀的理由。
微生物如细.菌,从生物学上看,它是介于植物与动物之间的生物,既没有神经更没有记忆和思想,不属于有情众生,可以说是活动的植物,所以,杀菌不是杀.生。
关于水中的微生物,除了细.菌之外,尚有比较高等的生物,他们虽也没有神经,但已可以算在动物之列,因此,佛世的比丘,用水需要通过滤水囊的过滤,把比较大的微小众生滤出,比较小的就不管了。
这是基于慈悲的观点,不忍目见生物而不救度。如果肉眼不能见,或虽见而不能分辨是有情或无情众生,那就理会不到了。
佛教主张不杀.生,主旨在于众生平等的慈悲精神,一切众生都有生存的权利和自由,我们自己怕受伤害、畏惧死亡,众生无不皆然。
众生的类别虽有高低不同,但众生的生命绝没有贵贱、尊卑之分,如果人人发扬这种平等、慈悲的精神,我们的世界一定是和谐、和平、互助、互敬、互爱、融洽无间,将没有一人会受到故意的伤害。虽然佛经中说,杀生有果报,杀.人偿命,吃它半斤,还它八两,这是说明了因果不爽的事实。
但我们不必把不杀生的著眼点摆在害怕受报的观点上,果报是有的,但也并非绝对不可以改变的;养成慈悲心,才是不杀生的重点,也是佛菩萨化世的精神。
文献引证:
(1)晋· 袁宏《后汉纪·明帝纪下》:“佛者汉言觉,将悟羣生也。其教以修善慈心为主,不杀生,专务清浄,其精者号为‘沙门’。”
(2)宋· 朱伍则翌 《猗觉寮杂记》卷拍凳下:“士大夫学佛不杀生,固善事。”
(3)郭澄清《大刀记》第一章:“﹝我﹞又是信佛教的,像杀生害命这种事,从来没有想过。”
有情指具有苦乐感受的众生,与其相对的是没有心识的无情物如植物、土石等。
很多人不明橘锋袭白植物没有心识,属于有生无命,并不具备有情的有生有命。基如认为割蔬菜也是杀生,这圆兄是不懂有情与无情的差别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