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辩证法的矛盾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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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江散人
2023-05-18 · TA获得超过336个赞
知道小有建树答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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辩证法的矛盾观是辩证法的一个重要概念,是指任何事物内部都包含着两个或两个以上相互矛盾的方面,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是事物发展的原因和根源。

辩证法的矛盾观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理解:

一、矛盾的普遍性。任何事物都是由对立的矛盾的统一而成,矛盾是普遍存在的。例如,运动与静止、光与暗、生与死等都是相互对立的矛盾。

二、矛盾的特殊性。每一个事物中包含的对立面是具体的、特殊的、独特的、不可重复的。矛盾既体现了某一方面的无限可能性,又体现了其具体的特殊性。

三、矛盾的斗争性。对立面之间的矛盾是自内而外的、自发的、必然的,它们之间会进行斗争,通过斗争,对立面中一方将会取得胜利,而另一方则会被消灭或否定。

四、矛盾的发展性。矛盾的存在和斗争会引起事物的发展和变化,通常是以一种相对稳定的状况为基础,再通过矛盾的斗争来推动事物向前发展。

通过对辩证法矛盾观的理解,可以得知矛盾相互依存、相互作用、相互转化,推动事物不断发展,外部矛盾是事物发展的暴力形式,而内部矛盾则是事物发展的根本性质,因此,正确处理好事物之间的矛盾关系,是实现事物可持续发展的关键。
匿名用户
2022-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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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于一切事物发展对程的始终。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的统一。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相互联结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特殊性中包含着普遍性。(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统一的原理,是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中国的具体实际相结合,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理论依据。(4)我们既要坚持社会主义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原则,又必须注意中国的特点,从中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一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只有这们,才能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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