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到证丢失怎么补办
报到证丢失,可以到原毕业学校的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丢失证明,到省就业办进行补办。
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不慎遗失,需补办“就业报到证”分以下两种情况:
一、三年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遗失的)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
4、毕业生本人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新的“就业报到证”。
二、三年择业期外
1、本人提出申请。
2、工作单位开具的遗失证明。
3、学校就业主管部门开具介绍信,毕业生本人到学校研招办,复印当年经省级招生部门盖章审批的新生录取审批表复印件,并加盖学校研招办的公章。
4、毕业生持上述材料到省就业办申请补发“就业报到证”证明书。
相关规定
按规定时间及时到单位报到。如果已派遣的毕业生不按时到单位办理报到入户手续的,造成的经济损失、单位辞退、公安局注销其户口等后果,责任由毕业生自负。
温馨提示:《报到证》是毕业生报到入户的重要凭证,一定要妥善保管,若遗失原则上不再补发。
2022年5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公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提出稳妥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
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