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血又流泪?
2006年4月22日我哥哥与他班组的几名同志一起参加其班组一职工因家属去世后班组同志帮忙后的答谢晚宴,饭后在去方便的途中遭一摩托车撞伤,班组有人拨打了交警和120急救电话...
2006年4月22日我哥哥与他班组的几名同志一起参加其班组一职工因家属去世后班组同志帮忙后的答谢晚宴,饭后在去方便的途中遭一摩托车撞伤,班组有人拨打了交警和120急救电话(最近的医院距离最多300米)120急救车到后班组长让两名女同志看住摩托车驾驶员并一同前往医院,并电话通知了我们。在此过程中驾驶员乘乱逃逸,交警到现场后扣押了车辆。由于医院条件不具备,后转另一医院,我们得到消息后直接赶到该院,入院后有我们支付了33000的医疗费。23日我们和其班组长一道去交警队做了笔录。24日我找到其单位领导提出由于治疗费用巨大,家属无力垫付过多,希望单位先垫支或借支。但领导依据铁路部门规定答复最多只能借支2000元。且单位不存在任何责任。26日我们到交警队询问调查结果,答复:此车系组装车,发动机和车号不符,牌照是在另一地区上的户,经查原车主才知车早就被盗,且车主已报过案,警察据此给我们答复:线索断了,无能为力!但我们后来到事故现场调查目击者得到的却是另一说法:不是摩托撞的,凶手是一计程车。现在病人的帐户里的钱已快用完了,可人还是昏迷不醒,靠呼吸机维持。单位也不管,医保也不负担。每年我们个人都要交医疗保险费,为何医保就不管?找不到肇事方,难道就只能该我们自己倒霉吗?!!!交警是否应该继续追逃?我们该咋办?人是单位的工长叫去的,报警,和送医院也是他们.现在已经用了80000多了.我们家属确实无力承担.我们该找谁?
展开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1,交警部门有责任查明肇事原因,哥哥目前系重伤的,则肇事人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且逃逸,你们应当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追究逃逸人的刑事责任,找到此人后,你们可以对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2,应当去社保局询问哥哥的医保帐户情况。
2,应当去社保局询问哥哥的医保帐户情况。
参考资料: 更多请查看法邦网法律咨询 http://consult.fabao365.com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