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健康证在哪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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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合肥市健康证办理地点: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证大厅;地址:合肥市六安路86号邮编:230061;联系电话:0551-62637900咨询电话:0551-12320;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六安路和寿春路交叉口东南角,市内可乘2路,5路,15路,136路公交车到市一院,下车后往东步行50米即到。健康证是指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证明受检者具备做从业规定的健康素质。健康证主要涉及五个行业六种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健康证是指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合肥市健康证办理地点: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办证大厅;地址:合肥市六安路86号邮编:230061;联系电话:0551-62637900咨询电话:0551-12320;合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在六安路和寿春路交叉口东南角,市内可乘2路,5路,15路,136路公交车到市一院,下车后往东步行50米即到。健康证是指预防性健康检查证明,证明受检者具备做从业规定的健康素质。健康证主要涉及五个行业六种疾病,在很大程度上保护了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健康。健康证是指对食品、饮用水生产经营人员、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有害作业人员、放射工作人员以及在校学生等按国家卫生法律、法规规定所进行的从业前、从业和就学期间的健康检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四十五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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