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临港发展规划及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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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其中披露了临港新片区未来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规划、常住人口规模等关键数据和信息。临港新片区规划范围873平方公里,其中,主体部分为大治河以南、金汇港以东地区,面积约819平方公里,以及小洋山岛区域(约26平方公里)、浦东国际机场南侧区域(约28平方公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草案向社会公示。其中披露了临港新片区未来发展的空间格局、产业规划、常住人口规模等关键数据和信息。临港新片区规划范围873平方公里,其中,主体部分为大治河以南、金汇港以东地区,面积约819平方公里,以及小洋山岛区域(约26平方公里)、浦东国际机场南侧区域(约28平方公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十四条 城市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直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直辖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审批。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城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城市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城市的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报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五条 县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总体规划,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其他镇的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