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月发票要作废怎么做??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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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柒情感集
2019-07-04 · TA获得超过560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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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月发票作废方法:

(1)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重要的是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有个发票作废一栏,单点需要作废的发票,将其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这张发票就在税务系统里作废了,这才叫真正的作废,就可以不用上税了。

(2)然后再对纸质发票作废,这就是次要的了,如果单位有作废章,盖作废章看起来正规点,如果单位没有作废章,就直接用笔写在发票上,然后将作废的三联发票保管好,留单位备查。

(2)作废发票必须是当月的发票,如果跨月的发票,是不可能作废的(金税系统里是不认可的),只能采取开红字的方式冲掉该发票。

扩展资料:

发票冲红受理审核要求:

(1)收付款双方都未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收款方应将需冲红发票收回,并在发票各联上加盖“作废”字样后,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

(2)收付款双方都已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付款方凭其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冲红发票证明”,到收款方办理冲红发票手续。收款方凭付款方“冲红发票证明”,按冲红发票金额开具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后,再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

(3)付款方已入账,收款方未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付款方凭其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开具的“冲红发票证明”。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发票第三联(记账联)与“冲红发票证明”一起粘贴在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第三联(记账联)后,以备核查。

(4)收款方已入账,付款方未入账的冲红发票处理。收款方应将需冲红发票收回,并按冲红发票金额开具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后,按正确的金额重新开具发票。同时,收款方应将冲红发票第二联(发票联)粘贴在红字发票或负数发票第二联(发票联)后,以备核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作废

maomao_0922168
高粉答主

2017-08-03 · 说的都是干货,快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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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在当月作废,跨月的话只能作冲红处理。
冲红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话,还要分付款方有没有将增值税专票抵扣这两种情况。
1.如果付款方没有将该增值税专票抵扣的话,则由增值税专票的开票方使用税控盘(或金税盘),开具红字法票申请表,然后再开具红字法票。
2.如果付款方已经将该增值税专票抵扣,就要由付款方开具红字发票申请表,然后再由开票方开具红字发票。
二..根据税法规定,已经入帐的普通销售发票需要作废的,应当收回原发票的发票联,注明“作废”字样;按照该发票内容以红字开具一张新的发票,并注明“冲回**号发票”等字样;原发票的发票联附于该红字发票后,且该红字发票除记帐联以外的其他联次不得撕下;该红字发票的记帐联作为冲销原已入帐的销售业务的凭据,据以入帐并抵减当期应交的销项税额。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上述业务的会计处理为:
1。根据红字发票记帐联:
借:主营业务收入 等科目
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收帐款 等科目
2。结转相应的销售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等科目
对于该分录,如果将“退货”数量抵减当月销售数量的,可以不单独编制,而是将该“退货”数量从当月销售数量中抵减后,以抵减后的当月销售成本一并编制结转当月销售成本的会计分录。
1、购货方没有入帐,将发票联退回给销售方,销售方凭此开具相同内容红字发票即可;
2、购货方已经入帐,购货方需要到主管局开具《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证明单》,销售方凭此开具红字发票;
3、双方都没有入帐(当月),购货方退回发票联,销售方全联次“作废”即可。此条不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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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了课堂会计
2023-08-14 · 百度认证:成都环宇知了科技有限公司官方账号,优质教育领域创作...
之了课堂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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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票跨月就不能作废了,如果有误,只能申请开具红字发票。

普通发票不管是当月还是跨月的,都可以直接作废,无需去税局办理红字申请。 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票发现错误可以直接作废。如果是跨月了(在90天之内的)就要到国税局申请红字发票。

专用发票的话,如果购买方已经认证了需要购买方先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然后销售方根据红字发票信息表在开票页面的上方的红字发票-红字发票信息表下载-下载到桌面,然后再开具红字发票-把信息表导入就可以了。

如果购买方没有认证的话需要销售方先开具红字发票信息表,在发票管理-红字发票/信息表-红字发票信息表出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开具信息表格,下载信息表到桌面,然后开具发票-导入红字发票信息表就可以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十四条 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账记账凭证。办理本法第十条所列的经济业务事项,必须填制或者取得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正、补充。原始凭证记载的各项内容均不得涂改;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正。记账凭证应当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及有关资料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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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个名好难8257b
高粉答主

2020-06-11 · 说的都是干货,快来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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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块a6
2020-07-07 · TA获得超过2.5万个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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