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老板自己不做法人?
第一个原因:公司的业务属于法律明文规定的非法业务,比如非法集资、非法放贷等,这种业务,一旦被相关部门查到,法人肯定是要承担行政、民事及刑事责任的。老板找人代替,这个责任自然就可以逃避。
第二个原因:真正的老板是在国企、事业单位、政府部门等任职,现行法律明确规定,为防止利益输送国有资产流失等,在这些部门工作的人员是不能经商办企业的,找人代劳,利益不少得,又规避了有关规定。
第三个原因:有些公司开办之初,其实际创始人就用心不良,准备做几笔业务后就卷款跑路,常见的如网络贷款公司,P2P平台,区块链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各种平台等等,这些公司等登记在一些年老体衰和没有任何财产的农民身上,一旦出问题,真正的老板早已卷款而逃。
第四个原因:利用职务便利获取利益,又规避某些风险。例如某甲系国企老总,他的企业长期使用某种原料,如果成立一家公司专门供应这种原料,便可以获得大量利益,但自己有不能亲自当老板否则涉嫌利益输送,那么他找人成立一家公司,自己做幕后老板,利益不少得,表面上又看不出什么问题。
第五个原因:真正的老板想通过注册一家公司转移债务。这种公司开办之初就是为了转移、躲避债务而开办,真正的老板躲在幕后,把其他途径的债务全部转移到这家公司名下,而财产全部转移到别处,到最后经营几年负债累累。
而他自己赚得盆满钵满,将来即使受害者提起民事诉讼,败诉了也与自己无关,将来无论是上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限制高消费,都有人代为受过,自己毫发无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