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来说,引起交通事故的人为因素有哪些?
一般来说,引起交通事故的人为因素有以下五种:
1.攻击性的驾驶行为
此处的攻击性行为,就是说驾驶员并未遵守相应的交通规则,而对行车中遇到的交通情况,采用了粗暴的方法来应对,对其他的交通参与者形成了安全隐患和致命威胁 。驾驶员身为交通安全的主要参与者,要有足够的自控力规范自身的驾驶行为,避免攻击性的行为出现。像开远光灯,或“开斗气车”就是常见的攻击性驾驶行为,这都是造成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因素。
2.驾驶员的个性特点
通过不同驾驶员的性格对比来看,大致可划分为三类。内向型司机,驾驶习惯较为谨慎,行车速度也较慢,在遇到突发情况反应也较慢。外向型司机的驾驶作风较轻率,脾气也更加冲动,相对于发生事故的风险性更高。而标准型司机,恰是处于前两种类型之间,机敏稳重心态平和,行车平稳也更为安全。
3.疲劳驾驶
睡眠质量的不充足,影响着驾驶员的心理状态和个人情绪,极易引发疲劳驾驶的行为出现。交通法三令五申,但很多司机仍在行车过程中轻视甚至是带有侥幸心理,使这一危险行为屡禁不止 。在过度疲劳状态下,司机无法对路况中的紧急情况做出及时规避,这对他人的生命安全产生了潜在威胁,从而酿成了交通事故。
4.视觉功能
若驾驶员患近视,且未进行矫正,则在行车中视线范围必受限制,进而引起避险行为的延迟,引发交通事故。还有受光线条件制约引起的视线模糊或遮挡,如夜间行驶遇强光照射,瞬间降低了司机的反应力,使之不能及时预判,造成事故的发生。再就是司机注意力不集中。开车途中三心二意,玩手机、嗑瓜子等,注意力发生了转移,视线脱离了正常的驾驶范围,使事故发生的几率直线上升。
5.其他因素
驾驶员的反应力实际上是与其年龄、心理素质及自律性有着直接关联的。年龄越大的,身体状况自然差些,反应能力也跟着下降。心理素质和自律性方面,也因人而异,有的人本就谨小慎微,有的人就大大咧咧,尤其是酒驾的人,大都是自律性不强且交通安全意识淡薄。
2024-11-04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