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是农村户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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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不是:乡(农)村户口既可以是”居民户口“,也可以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
1、户籍制度改革,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后,生活在农村的,登记为“农(乡)村居民户口”,生活在城市的登记为“城市(镇)居民户口”;
2、二“元”制时期户口性质的分类:
(1)按户粮关系分:农业户口、非农户口;
(2)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
(3)户口同时分为集体户口、家庭户口、军籍户口;
(4)还可以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不是:乡(农)村户口既可以是”居民户口“,也可以是"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
1、户籍制度改革,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后,生活在农村的,登记为“农(乡)村居民户口”,生活在城市的登记为“城市(镇)居民户口”;
2、二“元”制时期户口性质的分类:
(1)按户粮关系分:农业户口、非农户口;
(2)非农户口包括:城镇户口(居民户口)、农村居民户口、集体户口等;
(3)户口同时分为集体户口、家庭户口、军籍户口;
(4)还可以分为常住户口和暂住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