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省“2+2”的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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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继续开展选拔优秀二年级本科生转入浙江工业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浙江理工大学等校重点专业学习的试点工作。
一、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选拔对象为浙江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二年级在校优秀本科学生(含独立学院)。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处分。
2、通过CET-4级考试(或成绩在国家及格线以上)或第三学期英语成绩在专业前30%。
3、非计算机专业理工科类学生须通过浙江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二级),文科类学生须通过浙江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或计算机类课程成绩在专业前30%。
4、截至报名时无不合格课程(无重修、无补考)。
5、选拔学校根据专业学习要求制定的相应报考条件。
6、所有专业学生均可报考。
二、报名方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到浙江教育网或选拔学校网站下载《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后交所在学校教务处。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负责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填妥《考生花名册》(见附件2)后,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材料于6月12日送到浙江工商大学本部图书馆5楼会议室(杭州市教工路149号),分别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考生材料包括:
(1)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登记表
(4)考生花名册以及其excel文档
(5)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上写明学校及姓名)
(6)报考费110元/人。
2、考生登记表、考生花名册不单独印制,请各考生所在学校用A4纸复印后发给考生使用,或者到浙江教育网站和选拔学校网站下载。
3、准考证编号办法。准考证号码由10位数字组成,前5位为招生院校代码,第4—5位为招生专业代码,后3位为顺序号。
院校代码 专业代码 顺序号
三、考试组织:
考试科目设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其中高等数学(A、B)实行高校间联考。其余课程分别由选拔学校根据专业特点单独命题,单独组织考试,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7月9日,地点设在各选拔学校内。考生于7月8日到所报考院校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
四、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7月9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基 础 课
下午(14:00—16:30) 综 合 课
各科考试满分均为150分,两科考试总计为300分,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艺术类考试时间由学校自定。
五、加分及录取办法: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大学生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者等学校可酌情加分,具体办法由选拔学校决定,在报名前公布,但所加分数累计不能超过10分。所加分数计入总分。
2、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拔学校负责德、智、体全面衡量,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名额原则上按各专业选拔计划数及省定分数线录取,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
3、录取工作于7月底结束。选拔学校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各选拔学校应于7月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被选拔录取学生的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
4、选拔学校与考生原所在学校按转学程序为学生办理相关转学手续,9月学生转入选拔学校学习。
六、教学组织与管理
选拔学校将转入学生编入同一专业三年级学习,列入普通本科生管理。学生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颁发选拔学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报到
1、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资格,并报我厅备案。
2、不按期报到者取消资格。
3、学生转学后不允许再转专业。
一、选拔对象及报考条件:
选拔对象为浙江省各类全日制普通高校二年级在校优秀本科学生(含独立学院)。报考者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思想道德修养和文化素质,上进心强,品行端正。无违纪处分。
2、通过CET-4级考试(或成绩在国家及格线以上)或第三学期英语成绩在专业前30%。
3、非计算机专业理工科类学生须通过浙江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二级),文科类学生须通过浙江省高校非计算机专业学生计算机基础知识和应用能力等级考试(一级);或计算机类课程成绩在专业前30%。
4、截至报名时无不合格课程(无重修、无补考)。
5、选拔学校根据专业学习要求制定的相应报考条件。
6、所有专业学生均可报考。
二、报名方法:
1、符合报考条件的学生到浙江教育网或选拔学校网站下载《考生登记表》(见附件1),如实填写后交所在学校教务处。学生所在学校教务处负责报名条件资格审查并加盖公章,填妥《考生花名册》(见附件2)后,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材料于6月12日送到浙江工商大学本部图书馆5楼会议室(杭州市教工路149号),分别办理集体报名手续。每位考生只能报考一所学校。考生材料包括:
(1)大学期间所有课程成绩单(需所在学校教务处审核盖章)
(2)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3)考生登记表
(4)考生花名册以及其excel文档
(5)考生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上写明学校及姓名)
(6)报考费110元/人。
2、考生登记表、考生花名册不单独印制,请各考生所在学校用A4纸复印后发给考生使用,或者到浙江教育网站和选拔学校网站下载。
3、准考证编号办法。准考证号码由10位数字组成,前5位为招生院校代码,第4—5位为招生专业代码,后3位为顺序号。
院校代码 专业代码 顺序号
三、考试组织:
考试科目设基础课和综合课两门,其中高等数学(A、B)实行高校间联考。其余课程分别由选拔学校根据专业特点单独命题,单独组织考试,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7月9日,地点设在各选拔学校内。考生于7月8日到所报考院校领取准考证和熟悉考场。
四、考试时间安排:
日 期 7月9日(星期日)
上午( 9:00—11:30) 基 础 课
下午(14:00—16:30) 综 合 课
各科考试满分均为150分,两科考试总计为300分,考试时间均为2个半小时。艺术类考试时间由学校自定。
五、加分及录取办法:
1、在校期间获得省级大学生科技竞赛二等奖以上者等学校可酌情加分,具体办法由选拔学校决定,在报名前公布,但所加分数累计不能超过10分。所加分数计入总分。
2、根据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选拔学校负责德、智、体全面衡量,按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名额原则上按各专业选拔计划数及省定分数线录取,控制在报考人数的70%以内。
3、录取工作于7月底结束。选拔学校确定录取名单并报省教育厅审核。各选拔学校应于7月底在学校网站上公布被选拔录取学生的名单,接受社会的监督。
4、选拔学校与考生原所在学校按转学程序为学生办理相关转学手续,9月学生转入选拔学校学习。
六、教学组织与管理
选拔学校将转入学生编入同一专业三年级学习,列入普通本科生管理。学生达到规定的毕业要求后,颁发选拔学校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报到
1、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全面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录取标准以及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取消其资格,并报我厅备案。
2、不按期报到者取消资格。
3、学生转学后不允许再转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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