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字号格式举例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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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发〔2010〕6号
即国务院2010年第6号发文。
发文机关代字“国发”、发文年份“2010”、发文顺序号“6”。
2、皖政〔2002〕2号
即安徽省人民政府2002年度发的第2号文件。
3、皖发〔2002〕35号
即中共安徽省委2002年度发的第35号文件。
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顺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扩展资料
排布位置
发文字号根据发文的行文方向不同,其排布位置有所变化。一般的发文字号位于发文机关标识(即文件首页页眉处发文单位名称,一般用正红色的较大字体标识,故俗称“红头”)下空2行,用3号仿宋体字,在平行文和下行文中居中排布、在上行文中居左排布(签发责任人签字居右)。
在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正红色反线,发文字号即位于发文机关标识和红色反线之间,靠近红色反线但不重合,党的机关发文在红色反线中间置有一实心五角星标识,颜色与发文机关标识和红色反线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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