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纲要包括哪四要素?
《课程纲要》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议价。
1、课程目标
构成课程内涵的第一要素,制定目标的依据是对学生的研究、对校本课程总目标的理解以及对所选用教材及其它资源的分析,具体撰写的要求有:必须全面、适当、清晰;一般用4-6点的方式来描述;涉及的目标包括三个维度的目标与确切的认知要求/水平。
2、课程内容或活动安排
根据课程的目标和性质要求,有针对性去选择相关教材内容及教学资源,并设计相关活动形式和内容;它要求教师从总体上把握选择教材内容难点、重点等,并明确各部门内容之间的性质关联和所需相关学习资源是否具备;在安排上要求:突出重点,按从易到难或按知识系统本身的联系和衡接关系要求排序。
3、课程实施
需要教师确定教学活动是如何组织、实施的,班级规模、人数和开课形式、采用什么样的教学方法与活动的方式,课时的要求和具体安排,另外也有必要说明课程是顺利实施的所需时间、空间和设备、物质条件等。
4、课程评价
包括对学生学习结果的评价,也包括对课程本身的评价。这里主要指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价。
《课程纲要》在撰写上的要求
1、一般性项目
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类型、教学材料、授课课时和主讲教师、授课对象等内容。
2、具体内容
(1) 课程目标的陈述:必须全面、恰当、清晰地阐述课程涉及三个维度上的目标与学习水平。
(2)课程内容或活动安排:选择什么样的内容以及怎样组织这些内容,或安排什么样的活动,要求突出重点,按从易到难或恰当的先后顺序排列,并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均衡与衔接关系。
(3)课程实施:包括教学方法、组织形式、课时安排、设备、班级规模等。
(4)课程评价:主要是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评定,涉及评定方式(定性、定量)、成绩来源(过程、结果)、记分方式和学分给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