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0年对口升学考试工作的通知的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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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0年天津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科技大学、重庆师范大学涉外商贸学院、山西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山西大同大学、晋中学院、长治学院、忻州师范学院和太原工业学院继续招收职教师资本科生。
2、继续执行对获得全国、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奖项的考生在录取时实行加分鼓励的政策: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三等奖以上或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一等奖的选手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加15分;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二等奖的学生,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加10分;获得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各比赛项目三等奖的学生,按相应专业在录取总成绩中加5分。获奖选手参加对口升学考试,所获奖项三年内有效,获多个奖项的,以其中最高一项计算,不作累计加分。获得加分奖励资格的考生以教育部、省教育厅公布的竞赛相关文件为准。
各市招生委员会、教育局接此文件后,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严肃考风考纪,确保对口招生工作顺利完成。
附件:
山西省2010年对口招生专业类别、涵盖专业及考试科目
二〇一〇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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