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3年国家开始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其原则是什么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1953年国家开始对农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其原则是自愿互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 第三条 国家把农业放在发展国民经济的首位。 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1484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成都星星点灯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长春极地风情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宁热带风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