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电动车规定
1个回答
展开全部
法律分析:《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9月1日实施,新国标将时速超过20公里、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与会各方达成共识,电动自行车新国标的修订不受限于《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等现有国家标准相关条款的规定,在《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新标准出台后,国家标准委将及时梳理和调整相关国家标准,保持国家标准之间的一致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353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天津金色童年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苏州天空之城3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南宁热带风暴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