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的长子、嫡子和嫡长子有什么区别?
长子是第一个出生的孩子,嫡子是正房老婆生的,嫡长子既是第一个出生的孩子也是正房老婆生的。他们的地位从高到低是嫡长子,嫡子,长子。
我们知道,在古代,有一夫一妻制和多妾制度。换句话说,一个男人只有一个妻子(或他的妻子),但他可以有几个妾。妻子的地位仅次于丈夫,而妾的地位则远远低于妻子。在古代,妻儿的家庭背景基本上比妾好。
让我们来看看古代“妾”的含义。据《尚书》和《周礼》记载,地位低下的男子称为朝臣,女子称为妾。战国政策还说,在战争中被流放的男子也被称为人民大臣,妇女被称为妾。从释义来看,妾是有罪的女人,所以妾的地位远不如妻子。
大儿子排在同一排,是相对于所有的儿子,先出来的
此外,合法儿子的地位与普通儿子的地位是相对的。一个合法的儿子是否是一个合法的儿子取决于生母。只有合法妻子所生的儿子才叫做合法儿子。同妻同妾所生之子为普通子,其合法子地位高于普通子;
长子是前两个孩子的结合。它既是合法的儿子也是长子。它是相对于合法的儿子。当有一个以上的合法儿子时,他们是按照他们的等级排列的。长子中的长子是长子,次子是次子,以此类推。
例如,汉朝开国皇帝刘邦,是其妻子陆志之子刘英所生,他是法定长子。他同父异母的哥哥刘飞是老百姓的长子。刘非比他大,但他没有机会当皇帝。他只能成为齐国之王。
首先,西周以来,一直实行“立子不为贤,立子为贵”的思想。也就是说,从那时起,必须有一个合法的长子继承王位、贵族、官职和财产。如果婚生儿子死了,第二个儿子会继承它(当然,如果第一个儿子没有儿子,否则它将由合法的孙子继承),等等,换句话说,如果他们都去世了,最高级别的妾所生的儿子被选为继承人。
当时,如果大儿子母亲的地位不高,那么他几乎没有机会继承任何头衔、职位或财产。当然,如果大儿子运气好,眼前所有的嫡系子孙孙和共同的上级儿子都死了,那么他自然会继承一切,但机会很小。
然而,汉代以后,情况发生了一些变化。当时汉代规定,除贵族头衔和官职外,法定长子和长子在财产分配上与长子具有同等地位,都可以获得相应的财产。
当然,在汉代,“财产均分”原则并不是法定的继承原则。直到唐代,继承法才被纳入相应的法律。当时规定,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只要男方的儿子可以分得不同数额的财产,当然这不包括非婚生子女。但在当时,如果出现没有家庭的情况,男主人的女儿也可以获得男主人的全部财产。
此后,到了元朝,非婚生子女开始有继承权,婚生儿子占四分之一,普通儿子占三分之一。在明朝,这是他的合法儿子的一半,如果这个人没有其他的儿子,他可以完全继承财产。当然,到了明清时期,身份继承和财产继承制度已经越来越完备。此时,在身份继承上,我们基本上采取了“正统长子——正统长子——正统长子——普通长子——普通次子(地朱子是第二子,地三子……,地诸子也是一样)的原则,而在财产继承上,实行“众子平等分配”的制度,只要是男性,主的儿子,无论是非婚生的还是其他的,都有继承权。
当然,不管怎样,从狄氏长子身份确定的那一刻起,这个狄氏长子将来会成为一个庞大的群体,长子永远是一个小宗族,这绝非偶然。当然,也有特殊情况。在中国的皇室家族中,萧宗经常通过叛乱占据重要地位。例如,明朝朱棣以叛变的方式取代了侄子朱云文。然而,在中国古代,绝大多数时候,法定长子的地位总是最高的,其次是合法长子,然后说是正儿八经,然后是正儿八经,然后是长子。
说了这么多,我想你应该知道长子,婚生儿子和合法长子的区别。首先,三个孩子母亲的身份不同。长子的母亲和长子是合法的。也就是说,除了男主人,大儿子的母亲只是一个小妾,其地位远低于真正的妻子,身份不被承认。
那么,在继承权方面,首先,在正常情况下,王位、官衔和贵族的合法继承人是唯一的合法继承人。他的地位由法律规定,不可侵犯。只有在他们的长子,然后是他们的长孙去世后,剩下的合法儿子才有资格继承这些身份,否则他们永远没有继承权。至于长子,他不太可能有资格继承这些身份。只有当他的合法儿子和孙子过世了,他才有资格。此外,他必须确保他母亲的地位更高。只有这样他才有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