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什么?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毒品预防教育
毒品一般指的是会使人上瘾的药品。包括鸦片,冰毒,海洛因,摇头丸等等。众所周知,毒品对一个人的危害是特别大的。对个人来说,毒品会使人产生依赖性,也就是上瘾。还会危害人体的机理,影响人的寿命。
对社会来说,家庭中一旦出现了吸毒者,家便不成其为家了,影响一个家庭的生产,从而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损失和浪费,同时还会影响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因此,我国坚决贯彻禁毒工作。199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关于戒毒的决定》,2000年6月中国政府又发表了 《中国的禁毒》 白皮书。禁毒工作坚持禁吸、禁贩、禁种、禁制,预防为本、严格执法、综合治理的禁毒工作方针,坚持减少毒品需求与减少毒品供应并重。
我国禁毒工作的治本之策是毒品预防教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规定如下:
1、第四条 禁毒工作实行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禁种、禁制、禁贩、禁吸并举的方针。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
2、第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
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3、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
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4、第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