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辞退感觉不合理们,可以进行劳动仲裁吗?
被公司辞退觉得自己很冤枉自己,本来在这工作好好的现在突然没有什么理由就要辞退自己,可以向公司协商请求相应的赔偿。但是如果单位不同意的话,可以选择去进行劳动仲裁,但要有相应的理由以及证据。
公司不能无缘无故辞退员工,就算他可以强行辞退员工,他也得付出代价,因为必须得有规章,制度不能是单位,想要用谁就用谁就用,谁不想用就直接让他走人。这是不稳定的社会关系,这不好,所以为了稳固双方关系,个人签的合同,不能够不跟单位打招呼去强行离职,要提前一个月打辞职报告,然后办理交接。单位要辞退这个员工也要按照相应的比例给予大家赔偿,比如说工作的年限,加一的月份的工资,这是一种强制辞退给的赔偿。
单位不给这种赔偿,然后把大家辞退了,他就可以保留自己的工作,证据自己工作之后所留下的痕迹,与领导交流沟通的这个聊天记录,工作上所发的文件,与客户交流的这个通话记录这些都算,而最直接的就是每天上班的这个打卡记录,这个是要保留好的,真出现这种争议的时候可以证明自己在单位的事实。自己是正常上班的,而且没有什么违背法律违背劳务合同的情况,公司不应该这时候强行辞退自己。
公司肯定是不愿意给这个钱的,因为每一家公司在员工真正进行劳动仲裁的时候都很嘴硬,就是觉得你愿意去就去吧,反正不赔钱。那这个没有关系啊,到了劳动仲裁庭,公司该解决的问题都得解决,面对劳动者的时候公司可以很硬气,但是面对劳动仲裁庭的时候,他们就硬气不起来了。面对的就不是个人劳动者了,一性质就变了,所以到时候这些诉求同样会得到解决的,只是时间会拖得久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