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明细2022
2022农村宅基地补偿标准
1、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2、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3、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
4、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5、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
6、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7、房屋拆迁补偿价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成。
宅基地拆迁补偿标准如下:
1、房屋补偿费,该费用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该费用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该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级人民政府在充分尊重农村村民意愿的基础上,可以采取措施,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保障农村村民实现户有所居。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编制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庄规划应当统筹并合理安排宅基地用地,改善农村村民居住环境和条件。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国家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村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
国务院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宅基地申请条件有哪些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