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于谁

 我来答
创作者DKEIFHCB5230
2022-11-01 · TA获得超过1011个赞
知道大有可为答主
回答量:6703
采纳率:100%
帮助的人:184万
展开全部

我国《 专利法 》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 申请专利 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 专利权人 。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的,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 专利权 的归属做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此条款明确了非职务发明创造的 专利申请 权和专利权归发明人或设计人自己,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归单位。对于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因此,要明确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归属问题,首先就必须明确其发明创造是否为职务发明。 从《专利法》第6条可知,职务发明创造主要有两类: 一类是轮渣发明人和设计人在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首瞎造。者桐空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是指三种情况:第一,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第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第三,退职、 退休 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做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另一类指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1条的相关规定,所谓“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是指利用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对于不是执行本单位的任务,而是发明人或设计人自己完成的发明创造,如果其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实现的,也就是说,本单位物质技术条件应当是完成发明创造所不可缺少的,这种情况同样属于职务发明。对于少量的利用或者对发明创造的完成没有实质帮助的利用,可以不考虑。 但是,如果单位和发明人或设计人对发明创造以合同形式约定其为职务发明的,则此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 二、职务发明创造人享有哪些权利 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单位,专利申请被国务院 专利 行政部门批准,授予专利权,其专利权人为单位。但职务发明创造人因其创造发明、享有下列权利: 1、职务发明人和设计人,有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权利; 2、获得单位给予奖励的权利; 3、发明或者设计专利实施后,有获取合理的报酬的权利。 随着单位对职员要求的提升,不少职员都会再工作中严格的要求自己,由此在我国境内也多了很多的由于职务而发明处理的作品,由于此时职员虽然是创作者,但是却不是拥有者,故而是不得擅自处分该发明的作品的,否则可能会被单位起诉。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0348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石家庄麦田守望1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济南夏日炎炎4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昆明彩云之南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扫描二维码下载
×

类别

我们会通过消息、邮箱等方式尽快将举报结果通知您。

说明

0/200

提交
取消
还有疑问? 马上咨询38618位在线律师,3分钟快速解答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辅 助

模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