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是怎么产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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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马克思的理论,剩余价值是指在剥削制度下,被统治阶级剥削的,劳动者所生产的新价值中,劳动创造的价值和劳动报酬之间的差额,即“由劳动者创造的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
剩余价值考察的是劳动过程当中的“价值增殖”。显然,此“增殖”非彼“增值”,但决定了经济现象领域中的价格和利润增长运动。
关于剩余价值理论,马克思给出总的评论:“所有经济学家都犯了一个错误:他们不是就剩余价值的纯粹形式,不是就剩余价值本身,而是就利润和地租这些特殊形式来考察剩余价值。”
扩展资料:
19世纪,世界资本主义尚处于早期成长阶段,企业规模一般都不大,生产技术手段非常简陋,虽然也曾出现过局部的暂时的过剩现象,但总的来看整个社会生产是短缺的。
在这样一种历史条件下,资本家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所采用的主要的基本手段就是强迫工人长时间高强度地劳动。这种高压手段很自然地引起了工人的抵制,以至反抗。就是在这样一种历史背景下,马克思提出了剩余价值理论。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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