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说语言学是一问古老的文学又是年轻的科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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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语言是最有活力和生命力的。它终古常新。
语言学就是研究语言的科学。以人类语言作为研究对象,讨论它的性质、起源和结构原理的称为普通语言学,以某一具体语言(例如汉语、英语等)为研究对象的称为××语语言学,如汉语语言学、英语语言学,等等。具体语言的研究是普通语言学的基础,因为语言的共性结构原理都是从具体语言的研究中总结出来的。
语言对人的关系犹如空气、水和食物那样,既直接,又重要,因而在二千多年前就引起了人们的兴趣,对之进行研究。不过那时候还没有语言学家,对语言发生兴趣并对之进行研究的主要是哲学家、经学家或其他什么“家”,研究的对象是记载典籍的书面语,任务主要是解释典籍的确切含义,为其他学科的研究服务,因而人们将它称之为语文学。语言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诞生很晚,至今也不过二百多年的历史。为什么古代的语言研究不能列为语言学?因为一门科学的建立有它自己的条件或标准,这就是:有独立的研究对象,任务是解释所研究对象的结构规律和演变规律,有揭示规律的特殊的研究方法。古代的语言研究不符合这些条件,不能算作语言学。经过了漫长的岁月,语言研究才从语文学发展为语言学,因而我们还需要从语文学开始讨论语言学的问题。
2·2·2 语文学的兴起和发展与人类文明的发源紧密相关。它有三大传统,即希腊—罗马、印度和中国的小学。它们初期的研究兴趣呈现出一些共同的趋向,就是都集中探索语言符号的音、义关系的性质。分两大派。一派认为用什么样的音去表达什么样的义是有理可说的,一派认为音义的结合是无理可说的,纯粹由社会约定。前者可以称之为理据派,后者可以称之为约定派。希腊—罗马传统的研究,这种对立的意见后来演变为类比论(analogia)与变则论(anomalia)的争论。类比论强调语言结构的规则性,认为词入句之后所产生的形态变化是可以“进行类比”的,而变则论强调的是人的天赋能力和语言结构的不规则性,认为不管语言显得多么不规则,人们照样能够接受和运用。类比论是约定说的继承和演化,而变则论是理据说的继承和演化。这两种对立的意见各有自己的语言事实的根据,互相驳难,因而争论进行了很长时间,“在整个古代和中世纪,这种原则的冲突有时表现得很隐蔽,有时表现得很明显,这可以视为语言学思想和实践的历史中一种反复出现的特色”(罗宾斯,1979,26)。不过就总体来看,希腊—罗马传统的约定论始终占主流,现在我们所看到的语言理论大多是这一理论的演化。印度传统的发展趋向基本上与此相同,不赘。在中国,这种论争就是先秦时期的名实之争。与希腊—罗马传统不同,汉语始终以理据性的意见为主,我们前一讲在讨论语言符号音义关系的时候已有所述,这里不想重复,只想就语言与文字的关系作一点补充。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体系,自源性的文字一定适合它所记录的语言结构原理。汉字是自源性的文字,其中的形声字约占百分之九十左右。字的形声体系是理据性的一种表现形式,反映汉语编码的理据性原理。在汉语传统的研究中,人们没有怀疑过这种理据性编码的性质,大致都围绕着字的理据进行研究,只是在“鸦片战争”以后,西学东渐,中国语言学家接受了西方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才一股劲儿鼓吹约定说,全盘否定理据论,中断了自己的研究传统。这个问题后面有详细的讨论,这里从略。
语言符号音义关系的争论虽然肇始于哲学,但它已涉及对语言结构的性质的认识。用语言进行交际,听起来是一串线性的音流,但实际上负载着信息,因而人们常说“语言是一种音义结合物”。组成音流的“码”就是前面所说的语言符号,是话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它的音义关系始终是语言研究中一个最基本、最重要的问题,如何认识和把握这种关系必然会影响语言研究的发展方向。汉语研究传统为什么会不同于印欧语的希腊—罗马传统和印度传统?其终极的原因就在于此;即使在现代,对这一问题的不同认识也正影响着中国语言学的发展。后面的几章实际上都是顺着这一思路展开的。
语言学就是研究语言的科学。以人类语言作为研究对象,讨论它的性质、起源和结构原理的称为普通语言学,以某一具体语言(例如汉语、英语等)为研究对象的称为××语语言学,如汉语语言学、英语语言学,等等。具体语言的研究是普通语言学的基础,因为语言的共性结构原理都是从具体语言的研究中总结出来的。
语言对人的关系犹如空气、水和食物那样,既直接,又重要,因而在二千多年前就引起了人们的兴趣,对之进行研究。不过那时候还没有语言学家,对语言发生兴趣并对之进行研究的主要是哲学家、经学家或其他什么“家”,研究的对象是记载典籍的书面语,任务主要是解释典籍的确切含义,为其他学科的研究服务,因而人们将它称之为语文学。语言学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诞生很晚,至今也不过二百多年的历史。为什么古代的语言研究不能列为语言学?因为一门科学的建立有它自己的条件或标准,这就是:有独立的研究对象,任务是解释所研究对象的结构规律和演变规律,有揭示规律的特殊的研究方法。古代的语言研究不符合这些条件,不能算作语言学。经过了漫长的岁月,语言研究才从语文学发展为语言学,因而我们还需要从语文学开始讨论语言学的问题。
2·2·2 语文学的兴起和发展与人类文明的发源紧密相关。它有三大传统,即希腊—罗马、印度和中国的小学。它们初期的研究兴趣呈现出一些共同的趋向,就是都集中探索语言符号的音、义关系的性质。分两大派。一派认为用什么样的音去表达什么样的义是有理可说的,一派认为音义的结合是无理可说的,纯粹由社会约定。前者可以称之为理据派,后者可以称之为约定派。希腊—罗马传统的研究,这种对立的意见后来演变为类比论(analogia)与变则论(anomalia)的争论。类比论强调语言结构的规则性,认为词入句之后所产生的形态变化是可以“进行类比”的,而变则论强调的是人的天赋能力和语言结构的不规则性,认为不管语言显得多么不规则,人们照样能够接受和运用。类比论是约定说的继承和演化,而变则论是理据说的继承和演化。这两种对立的意见各有自己的语言事实的根据,互相驳难,因而争论进行了很长时间,“在整个古代和中世纪,这种原则的冲突有时表现得很隐蔽,有时表现得很明显,这可以视为语言学思想和实践的历史中一种反复出现的特色”(罗宾斯,1979,26)。不过就总体来看,希腊—罗马传统的约定论始终占主流,现在我们所看到的语言理论大多是这一理论的演化。印度传统的发展趋向基本上与此相同,不赘。在中国,这种论争就是先秦时期的名实之争。与希腊—罗马传统不同,汉语始终以理据性的意见为主,我们前一讲在讨论语言符号音义关系的时候已有所述,这里不想重复,只想就语言与文字的关系作一点补充。文字是记录语言的书写符号体系,自源性的文字一定适合它所记录的语言结构原理。汉字是自源性的文字,其中的形声字约占百分之九十左右。字的形声体系是理据性的一种表现形式,反映汉语编码的理据性原理。在汉语传统的研究中,人们没有怀疑过这种理据性编码的性质,大致都围绕着字的理据进行研究,只是在“鸦片战争”以后,西学东渐,中国语言学家接受了西方语言学的理论和方法,才一股劲儿鼓吹约定说,全盘否定理据论,中断了自己的研究传统。这个问题后面有详细的讨论,这里从略。
语言符号音义关系的争论虽然肇始于哲学,但它已涉及对语言结构的性质的认识。用语言进行交际,听起来是一串线性的音流,但实际上负载着信息,因而人们常说“语言是一种音义结合物”。组成音流的“码”就是前面所说的语言符号,是话语的基本结构单位,它的音义关系始终是语言研究中一个最基本、最重要的问题,如何认识和把握这种关系必然会影响语言研究的发展方向。汉语研究传统为什么会不同于印欧语的希腊—罗马传统和印度传统?其终极的原因就在于此;即使在现代,对这一问题的不同认识也正影响着中国语言学的发展。后面的几章实际上都是顺着这一思路展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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