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消费税的计算分为从量计征、从价计征、复合计征三种茄弯类型,计算公式如下:
1、从价计征茄弯: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从量计橘纳态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应圆源税消费圆源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消橘纳态费税的设立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依照本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分为从量计征、从价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计算公式如下:
1、从价计征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乘以消费税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乘以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应纳税额等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乘以消费税比例税率加上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乘以单位税额。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与居民消费相关的最终消费品和消费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消费税计算公式是:
1、从价计征的,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额(同类消费品售价、组成计税价格)乘以消费税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的计算公式为,应纳消费税税额=销售数量(移送使用数量、交货数量、进口数量)乘以单位税额。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具体包括,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有企业、股份制企业、其他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单位、个体经营者及其他个人。
根据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应税消激滑铅费品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也是消费税的纳税人。
消费税是国家为体现消费政策,对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的应税消费品征收的一种税。消费税是对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和进口税法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是对特定的消费品和消费行为在特定的环节征收的一种间接税。
【法律依据】
《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五条 消费税实行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
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乘以比例税率+销售数量乘以定额税率
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人民币计算销售额。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明好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让带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除以(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乘以定额税率)除以(1-比例税率)
消费税的计算分为从量计征、从价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计算公式如下:
1、从价计征茄弯: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应圆源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消橘纳态费税的设立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依照本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的计算分为从量计征、从价计征、复合计征三种类型,计算公式如下:
1、从价计征:从价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
2、从量计征:从量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3、复合计征:复合计征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消费税比例税率+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单位税额。
消费税是以特定消费品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属于流转税的范畴。消费税的设立目的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依照本条例第四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纳税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