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识别的简介
企业的整体行为是它的立身之本。在信息社会中,一个企业拥有再好的产品,再好的外观形象,如果同它打过一次交道之后就感到厌烦和难受,那么人们宁可对它敬而远之。在国内,常常可以听到一些商家,为了小利而同顾客发生争议。如一家颇有影响的百货商店,由于自己的失误,少收了顾客的钱,于是到顾客的家中索要,到顾客单位交涉,最终到法院状告顾客对薄公堂。这一行为使广大顾客寒心。与此对照的是在日本,当顾客买了一台吸尘器回家发现是坏的,打电话给这家电器商场时,不一会儿,商场经理就驱车来了,一进门就恭喜顾客中了奖,并解释说,本店准备了一台不良吸尘器,是专为顾客中奖预备的。
同时奖一台优质的吸尘器到顾客的手中,使坏事变成了皆大欢喜的好事。此事广为流传,商场的这一行为反映出这家商场的经营理念。基于为顾客着想,而不是首先想到自己要有麻烦和损失。同时,这一行为所产生的美誉效果,或许任何的广告宣传都不一定能达到。 无论对内、对外的行为准则,都不是常规的规章制度所能规范的。商场可以规定“产品实行三包”,可不能保证真正遇到具体问题的时候,有关人员能够作出类似日本电器商场的创意,能够带来皆大欢喜的良好结局。企业可以将奖惩条文高悬在每一个员工的头上,但它仍然不能保证每一个员工具有创造力。当然常规的规章制度是必须的。行为识别的操作也必须有一系列的条款来保证,而展现理念精神,激活内部机制,富有创造性才能保证行为识别的特有价值。
2024-09-05 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