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后可以申请宅基地吗?
2个回答
2021-08-13 · 土地流转就上土流网!
关注
展开全部
分户后能不能申请宅基地,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可能能申请到,也可能申请不到。
分户后一户就变成两户或多户了,因为我国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度,所以很多人就认为,分户后一户变成两户或多户了,那自然就能申请新宅基地了,真是这样吗?
虽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但从现实情况来看,由于建新未拆旧等多种原因,很多家庭都存在“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准等问题。
国家印发的《关于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的若干意见》规定:“对于宅基地面积超标准的会在登记簿和权属证书中注明,待以后分户建房或现有房屋拆迁、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实施规划重新建设时,按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并按照各地规定的面积标准重新进行确权登记。”由上可知, 对于超占宅基地面积的情况在分户时会作出处理的。
因为分家的时候,往往会进行分家析产,对于共同拥有的房屋等财产进行分配,如果原有宅基地面积够住了,满足分户需要,那分户后自然就不能再申请新宅基地了。所以,分户后不一定能申请新宅基地。
展开全部
根据“一宅一户”的原则,独立分户之后,确实没有住处的那是可以申请宅基地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已赞过
已踩过<
评论
收起
你对这个回答的评价是?
推荐律师服务:
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您的问题,通过百度律临进行免费专业咨询
您可能需要的服务
百度律临官方认证律师咨询
平均3分钟响应
|
问题解决率99%
|
24小时在线
立即免费咨询律师
14940人正在获得一对一解答
沈阳星空之梦5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大连海浪之心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
广州萤火虫6分钟前提交了问题